青岛对黄标车“黄改绿”出政策 节后可领补贴

    本报讯 自去年开始,我市对部分车况较好的国Ⅱ标准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Ⅱ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并换发“黄改绿”环保检验标志,近日出台补贴政策,春节后青岛市黄标车“黄改绿”可申领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改装价格,原则上政府和车辆所有人各承担50%,其中政府承担部分不超过同时段、同车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自愿进行“黄改绿”的黄标车车主,经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达到改造标准后,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 “黄改绿”环保检验标志,财政部门应及时发放补贴,已领取“黄改绿”补贴资金的车辆不再享受国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需要注意的是,车主需到车辆注册地所在区的行政审批大厅黄标车淘汰补助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补助申请,跨区申请不予办理。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周二(法定节假日除外)为申请补助资金材料受理、审核时间。

    申请补助材料受理地点

    市南区行政审批大厅:宁夏路286号

    市北区行政审批大厅:辽阳西路18号

    李沧区行政审批大厅:黑龙江中路615号

    崂山区行政审批大厅:仙霞岭路20号

    黄岛区行政审批大厅:江山南路666号

    城阳区行政审批大厅:山城路195号(记者 李青 通讯员 宋香宁 刘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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