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教育领域简政放权力度,从今年春季学期起,青岛市将大幅提高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600元/生/年提高至3200元/生/年。提高后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位居全省第一,在副省级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 此次提标,是将原来由市级统一安排的用于学校小型设施修缮、仪器设备购置、图书选购等5200万元项目资金,整合转化为生均公用经费下放到学校,由学校自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