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 探索建立农民工缴存使用公积金工作机制
早报讯 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工作要点发布,拟定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意见,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力争2015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2亿元。
2014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形势,优化贷款业务流程,加强贷款计划管理,推动贷款发放有序进行。全年共向2.4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88.07亿元,累计向24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539.6亿元,实现贷款余额355.21亿元,占全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0%,支持职工购房面积2400万平方米,为全市职工实现“住有宜居”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今年,我市将创新账户管理模式,实行资金账户零余额管理,扩展直联结算银行,实现全辖资金统一调剂、统一运作,有效解决资金分散管理问题,切实发挥资金规模效益。启动公积金贷款按日扣款业务调研,提升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资金结算效率和贷款利息收入。深入研究国家金融政策,科学制订公积金使用计划,合理确定沉淀资金存款组合,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力争2015年实现增值收益8亿元,上交财政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7亿元。
实施贷款计划管理,结合资金使用情况,稳妥有序按计划推进贷款发放。在积极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我市房地产形势和公积金收支使用情况,拟定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意见,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行异地贷款业务,为职工提供更多便利。优化贷款业务办理程序,实现组合贷款业务商贷审签环节前置,再造业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力争2015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2亿元。
规范农民工缴存公积金业务。全面贯彻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工作部署,按照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农民工缴存使用公积金工作机制,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推进,引导督促规模大、效益好、用工稳定的企业为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放宽农民工使用公积金条件,提高农民工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
出台落实系列惠民举措。继续落实低保家庭职工贷款贴息、公积金还贷按月划付、公积金中心统一支付职工贷款抵押登记费、允许职工及配偶内部转账公积金还贷等惠民政策。通过招投标、协商谈判等方式确定全市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评估机构,推动降低统一评估费收费标准,切实减轻职工购房负担。探索调整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减少租房职工负担。 (记者 王磊江)
【相关链接】 四城市公积金有望异地买房
记者前日从合肥市了解到:日前结束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会商会取得重要成果,会议签署了“合肥纲要”,在多个领域达成合作共识,其中提出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机制,合肥、武汉、长沙、南昌四城居民有望使用公积金“异地买房”。
“中四角”四城市在“合肥纲要”中共同提出,将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机制,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购房贷款执行贷款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职工及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户籍地首套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目前,这项改革已经进入了对接实施阶段。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