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放音乐声大被室友制止,硕士毕业的李某拿起菜刀怒砍对方致伤,他称被室友殴打忍无可忍才将对方砍伤。近日,30岁的李某在通州区法院出庭受审。
去年12月20日,30岁的李某在通州区某家属楼内,因音乐过大与室友印某发生争执。其间,李某持菜刀将印某左腕砍伤,致其左桡动脉破裂、左桡骨远端骨折。经鉴定,印某身体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
法庭上,李某回忆案发经过称,当天自己刚打开音乐,就听见有人砸门。打开门后,合租的印某进屋后便开始打他,他认为自己理亏,并未还手。印某打了他几下便离开了,他感到害怕就反锁上房门,准备去关MP3,不想印某又折回,“他使劲踹门,踹开门又继续打我,嘴里还骂着脏话”,李某称自己当时很生气,脑子一热就拿起柜子上的菜刀朝印某砍去。
庭上,李某表示认罪,却一直强调是印某动手在先。“虽然是他先动的手,但由于我的不理智,对他造成伤害,我十分抱歉。”印某被砍伤后,李某立即将他送去医院治疗,并在医院陪着他直至警察到来。庭上,李某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自首。其称印某在医院打电话给朋友称自己被砍了。“我看对方的意思是想私下解决,我提议他直接拨打110报警。”
但公诉机关并不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自首,“自己为什么不打电话报警?”检察官问道。“因为我当时没带手机。”李某称。
李某称后悔自己没报警,“如果我及时报警了,自己就能得到保护,而他的所作所为就是违法的。”目前,李某及家人向印某赔偿了10余万元,已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