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袋突爆炸女子被烫伤下身 向商店老板索赔

    青岛新闻网3月18日讯 日前,平度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热水袋爆炸引发的纠纷。市民冯女士去年因为热水袋爆炸,背部及下身被烫伤,后经法院判决,获得包括精神抚慰金在内的5800元赔偿。

    提起被烫的经过,虽然过去多时,但冯女士至今还心有余悸。据冯女士回忆,去年冬天,因天气较冷,她在小区门口的商店里购买了一只15元钱的热水袋。

    2014年11月5日,在公司上班期间因身体不适,冯女士想到用热水袋上热敷,刚把灌满开水的热水袋放在衣服内部后背部,热水袋突然“嘭”的一声爆炸。顿时,热水一下子喷溅到腰部及下身。冯女士的同事闻讯后立即将其送到了医院。

    受伤后,医生建议住院治疗,但因烫伤部位特殊,不便在医院诊治,建议冯女士回家疗养,取药诊治。经过近一个月的治疗休养,冯女士先后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

    为替自己讨回公道,冯女士及家人捧着热水袋和医药费找到了商店老板付某。然而,付某说热水袋不是自己生产的,要让冯女士找生产厂家去。冯女士据理力争,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一气之下,冯女士诉至法院,要求付某承担责任。

    平度法院审理后认为,付某出卖给冯女士的热水袋在使用过程中,突然爆炸,存在质量缺陷,致使原告冯女士被烫伤,因诊治烫伤,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冯女士要求作为销售者的付某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有据。且冯女士烫伤位置特殊,给其造成了一定的精神伤害,应赔偿其适当数额精神抚慰金。最后,法院做出上述判决。(陈志伟 李阿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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