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青岛中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首案

青岛中院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首案

    青岛新闻网4月21讯 昨天下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卢卡斯米尔国际私人有限公司与山东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这是巡回法庭成立以来正式开庭审理第一起案件,此前巡回法庭开展了案件证据交换和调解等工作。

    原告卢卡斯米尔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澳大利亚的国际知名锯机企业,是专利ZL95192720.5的合法拥有者,该专利涉及一种“便携式锯机”,于1995年3月23日在中国专利局递交申请,并于2001年12月19日获得授权公告,该专利处于有效期内并保持有效状态。卢卡斯米尔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起诉称:近年来,发现被告山东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制造与原告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并通过海关出口到卢卡斯公司的主要业务所在地,以低价竞争的方式进行销售,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此,原告卢卡斯米尔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特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被告山东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答辩称,原告起诉状中专利权人介绍部分属于虚假宣传,没有事实依据。被告生产的设备没有落入原告专利保护范围。被告的注册资本为198万元,职工5人,被告全年利润为41083.92元。原告的发明专利有效期仅剩下70天时间,被告只是实验性的生产一套设备,为了强占市场不得不低价销售,几乎没有获利。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起诉。

    法庭调查中,双方对各自的主张进行了举证和质证。法庭辩论中,双方就是否存在侵权行为、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赔偿数额三个焦点问题展开了辩论。原告称,被告的主观恶意比较明显,被告有制造、销售等一系列侵权行为,被告销售的产品、网站上宣传的产品、勘验的海关扣押产品都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被告公司不是一个小微企业,从网站可以看出是一个有能力获利比较多的企业。被告称其只是出口了一台产品,没有构成侵权。

    法庭当庭对案件进行了调解,调解不成本案将择日宣判。

    本案开庭前,根据案件审理需要,4月20日上午审理该案的合议庭法官到黄岛海关保税区仓库进行了现场勘验,为方便当事人和高效便捷地审理案件,现场勘验完毕后该案立即就近在巡回法庭开庭审理。

    据介绍,青岛中院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于2014年11月20日正式揭牌成立,是山东省首个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中德生态园是中德两国政府签署备忘录建立的国家级生态环保示范园区。巡回法庭负责审理园区内由青岛中院管辖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一审以及当事人对黄岛法院受最高院指定管辖审理的一般知识产权一审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巡回法庭开通了涉园区乃至青西新区范围内知识产权案件立案、审理、诉前证据及财产保全、诉前禁令等临时措施的快捷通道,将探索建立符合国情、接轨国际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模式,提升园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陈志伟 时满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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