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整治银行卡非法买卖专项行动集中宣传
为营造整治银行卡非法买卖专项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4月11日,山东省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在济南大客厅——泉城广场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活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银监局、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6家专项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驻鲁银行机构、支付机构等32家单位参加了现场宣传。
在活动现场记者看到人头攒动,气氛热烈。在摆放整齐的宣传展板前,有一边观看一边讨论的年轻人,也有戴着老花镜认真阅读的老同志;在紧张活泼的有奖问答环节,有对答如流赢得奖品的大学生,也有为某个题目争论不休的中年夫妇……现场宣传人员分工有序,有的耐心解答群众咨询,有的负责发放宣传资料,忙的热火朝天,不亦乐乎。统计显示,此次活动投放宣传力量240余人,累计发放宣传材料6.8万份,摆放宣传展板54块,解答群众咨询6000人次,宣传受众1.5万余人。
此外,记者还向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了解到,自2015年1月份联合整治银行卡非法买卖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山东省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制订了专门的宣传方案,通过在省内主流报刊发布公告,组织银行机构充分利用网点、网上银行、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向省内所有手机用户发送公益宣传短信等方式,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确保取得宣传实效。同时,山东省专项行动协调小组根据工作方案安排,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扎实做好银行卡业务规范,案件线索梳理、移送、侦办等工作,对省内银行卡非法买卖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据统计,截至目前,山东省共破获涉卡案件21起,批捕犯罪嫌疑人13人,排查不良信息700余条,产生了强大的震慑力,净化了山东省银行卡市场环境。
据悉,非法买卖银行卡的主要形式是通过网上商城、商品交易平台、博客、手机短信等发布“广告”信息,对银行卡、身份证、网银U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进行买卖。买卖银行卡违反了银行卡和账户业务管理制度,如伴有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还将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目前,联合整治银行卡非法买卖专项行动正在山东省各地市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