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空气治理的好,岛城获得了省环保厅455万元奖励。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一季度全省17地市生态补偿考核结果公布,我市所获奖励金额在全省17地市中排名第四。
根据市环保局监测,今年一季度,青岛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7.8%,同比升高17.8个百分点。其中一级(优)7天,二级(良)54天、三级(轻度污染)18天、四级(中度污染)8天、五级(重度污染)3天。二级及以下天气中,首要污染物:细颗粒物50天,可吸入颗粒物24天、臭氧6天,二氧化氮3天。市区环境空气中的PM2.5、PM10、SO2、NO2浓度分别为0.065mg/m3、0.113mg/m3、0.038mg/m3、0.042mg/m3,CO 24小时浓度均值在0.7~2.7mg/m3之间,O3 8小时浓度均值在0.031~0.153mg/m3之间。其中SO2、CO、O3符合空气质量年均值二级标准;PM2.5、PM10、NO2超过年均值二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 PM2.5、PM10、SO2、NO2浓度分别降低18.8%、15.0%、28.2%、17.3%。四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在58.9~81.1%之间。 PM2.5、PM10浓度范围分别为0.052~0.073mg/m3、0.086~0.115mg/m3,均超出二级标准;SO2浓度范围为0.032~0.057mg/m3,均达到二级标准;NO2浓度范围为0.027~0.045mg/m3,除胶州外,其余三市均达到二级标准。(记者 徐美中)
原标题:空气质量提高 岛城获奖45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