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创新激发稳增长积极性

  要想实现稳增长,必须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这需要从体制机制入手,通过制度创新引导地方竞争机制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建立健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赋予地方政府相应的财权和财力、进一步强化市场机制在政府投融资中的作用、通过立法规范地方竞争机制等,将是有力抓手

  当前,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背景下,稳增长的任务紧迫而艰巨。地方政府是发展经济的重要推动力量,稳增长自然也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这需要我们从体制机制入手,通过制度创新引导地方竞争机制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具体来说,以下4个方面可以成为有力抓手。

  第一,建立健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地方激励机制。多年来,我国地方政府间的GDP竞赛虽然产生了诸如结构扭曲、产能过剩等不良后果,但不可否认,这样的竞赛的确也起到了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问题并不在竞争机制本身,而是竞争规则设计不科学、过分强调GDP增长速度的数字。科学合理的地方竞争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我们应创新政绩考核机制,更好地激发地方政府稳增长的积极性。

  改革和发展的出发点是改善民生,落脚点也不例外,依然是为人民谋幸福。面对经济下滑、风险累积的局面,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只有织牢民生保障的“安全网”,才能有效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确保改革发展大业的顺利推进。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关的项目往往具有“一箭双雕”的功效,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扶持养老等产业发展、扩大教育文化体育消费等项目在改善民生的同时,还可以起到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是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强大动力。因此,要使地方政府尽快由GDP竞争转向改善民生的竞争,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水平,借此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二,赋予地方政府相应的财权和财力,提高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为了进一步完善地方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惠民生、稳增长的积极性,新一轮财税改革要抓住重点,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实现突破。具体来说,中央政府在上收一部分事权的同时,不妨适度向地方政府下放部分财权,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办法,切实保证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权、财力与事权、支出责任相匹配,努力提高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

  第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市场机制在政府投融资中的作用。适应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要大力推广PPP模式,充分调动各类投资主体尤其是民间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出台前后,地方政府推出了总额约1.6万亿元的PPP项目,但截至今年3月份,真正签约仅为2100亿元左右,进度并不理想。下一阶段,要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PPP项目的推广应用力度,支持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交通、环保、医疗、养老等领域,达到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获取合理回报,又减轻政府公共财政举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的目的。

  第四,切实加强法制建设,通过立法规范地方竞争机制。有效的制度需要法制加以规范,地方竞争机制也不例外。为确保地方政府之间的良性有序竞争,国家要通过立法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的地方竞争机制明确下来,并依法进行监督和考核。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以法律形式将改革形成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各自的权力范围、运作方式、利益配置结构等明确下来;要加强PPP立法研究和培训工作,为社会资本进入相关领域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竞争平等的投资环境。

  (作者系财政部科研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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