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发 张云 摄
中新网6月23日电国家发改委今日下午发出通知称,由于国内成品油调整幅度低于每吨50元,此次油价将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根据成品油"十个工作日一调"规则,在6月8日汽柴油价格迎来今年第四次价格下调后,国内成品油进入第56轮计价周期,调价窗口将于6月23日24时再度打开。
不过,自本计价周期以来,国际原油近期呈现震荡走势,其中,北美原油价格在60美元附近波动,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徘徊于63-65美元/桶之间,行业机构普遍预测本轮成品油调价基本将会遭遇搁浅。
今日下午,发改委发布通知称,自6月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6月23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6月8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据悉,这是本年度以来成品油市场的第三次调价搁浅。截止目前,年内我国油价共经历12轮调价周期,其中四次下调,五次上调,另有三次因幅度不足50元/吨而暂不调整。
附:2015年国内成品油价格历次调整:
6月8日24时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每吨110元、105元
5月25日 汽柴油价调价搁浅
5月11日24时 上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每吨255元、245元
4月24日24时 上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每吨300元、285元
4月10日24时 上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每吨120元、115元
3月26日24时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每吨240元、230元
3月12日 汽柴油价调价搁浅
2月27日24时上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每吨390元、375元
2月9日24时上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每吨290元、280元
1月26日24时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每吨各365元、350元
1月12日24时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每吨各180元、2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