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地震应急预案 微博微信可发布预警

    青岛新闻网7月7日讯 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对组织指挥机制、监测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等做出明确标准。

    监测范围覆盖全市

    青岛市所在区域位于地震活动较为强烈的华北地震区,历史上曾多次遭受过破坏性地震的影响。近年来,被国务院列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2003至2005年,地震活动较频繁,地震活动有所增强,发生了2003年6月崂山4.2级震群和2004年11月崂山4.1级震群。根据青岛市震害评估系统,一旦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将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可能引发地震地质灾害,并伴有火灾、水灾等次生灾害。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构建覆盖全市范围的,包括监测台站和前兆台站在内的地震监测体系。青岛市数字地震遥测台网实时监测市区范围内发生的地震,15分钟内确定地震三要素,采集电磁、形变、流体等前兆数据,为震后地震应急工作和趋势判定提供数据。震后6小时内提出早期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初步确定地震类型。

    微博、微信形式发布预警

    根据《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地震中期预警(黄色)由国务院批准发布,地震短期预警(橙色)和临震预警(红色)由省政府批准发布。

    在省政府已经对我市发布短期预警(橙色)的情况下,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情况紧急时,市政府或区(市)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内的临震预警(红色) ,同时向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报告。

    预警发布可以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形式传达给社会公众。已经发布临震预警地区的人防部门,应当根据省、市政府的命令,利用防空警报系统及时发布临震预警信息。

    发生地震先期处置

    地震发生后,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报告。

    地震发生后,接报的市、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况成立地震应急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包括第一响应人等)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如现场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或发生起火、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现场处置队伍要立即通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和区(市)政府调派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排爆、灭火、断电、断水、断气、疏散群众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青岛新闻网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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