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7日讯 7日下午,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石磊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时透露,对于连续2年未使用的农田,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而在农田的使用上,禁止建设坟地、畜禽养殖等设施。
农田上禁止建设畜禽养殖设施
对于网友关心的基本农田上是否可以畜牧养殖?石磊解答,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等文件规定,基本农田上不允许兴建畜禽养殖的设施。
而对于网友提出的以设施农业名义进行休闲观光开发等活动是否有规定的问题,石磊解答,依照规定,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农田保护区禁建坟地
“如果搞建设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并在一定年限内复垦,现行政策是允许还是禁止?”对于网友的疑问,石磊解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据此,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并可能造成基本农田损毁、毁坏种植条件的均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所禁止。违反规定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土地闲置2年 将被收回使用权
网友提出疑问,有的村个别耕地年被征用好几年,但土地一直空置成了荒地。怎么处理?
石磊解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