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开未婚证明跑8个月 18名工作人员被处理

    据《华商报》报道近日,云南省纪委通报了胡女士花了8个月时间办理婚育证明的问题处理情况。通报称,相关单位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存在严重不作为、人为设置条件、服务意识不强、敷衍漠视群众、推诿扯皮等问题。目前,18名涉事工作人员、相关责任领导已被处理、问责。

    6月10日,媒体报道称胡女士为将户口从昆明迁至成都,被要求开一张“未婚证明”。而为了开这一证明,胡女士从成都到昆明来回至少跑了4趟,花了8个月的时间。胡女士经历了一个怪圈:能给她开证明的这个单位,它需要另一家单位的证明,但是另一家单位又需要上一家单位的证明,关键在于每一个部门都说,“我知道你是未婚,可是我不能给你开这个”。该事曝光以后,引起了云南省委、省政府重视。

    近日,云南省纪委对该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经查,胡女士自2014年10月起,到2015年5月21日办理婚育证明过程中,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黑龙潭社区窗口工作人员存在严重不作为问题;五华区民政局窗口工作人员存在人为设置条件问题;五华区档案馆工作人员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敷衍群众问题;五华区莲华派出所工作人员存在漠视群众合理诉求问题;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存在推诿扯皮问题。

    经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对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黑龙潭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计生专干曾穗玲,五华区民政局窗口工作人员倪端,五华区档案馆窗口工作人员田应霞进行党政纪立案调查;给予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五华区民政局、五华区档案馆共5名责任领导停职检查、4名责任领导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对盘龙区副区长易迎霞,五华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迅给予诫勉谈话问责。

    经省公安厅决定,对五华公安分局莲华派出所户籍民警张雪蓉政纪立案调查;给予莲华派出所所长杨成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责;责成五华公安分局党委向昆明市公安局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经省教育厅决定,给予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汤莉佳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方伟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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