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追责始终未停 原调查组长冯志明被免职

冯志明(资料图)

冯志明(资料图)

    6月26日呼和浩特市(以下简称呼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呼格吉勒图冤案”一审两名法官胡尔查、宫静为呼和浩特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的消息公开报道后,呼格案的追责问题再次回到舆论视野。今天中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前副局长赫峰,他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对“呼格吉勒图冤案”的追责始终没有停止,一直在积极进行当中。期间,他向媒体披露称,“4·09女尸案”(即,媒体所称的“呼格案”)的专案组重要成员冯志明,已经被组织部门免去侦察员和市局党委委员职务。

    记者随后从呼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获悉,冯志明被免去市局党委委员和正处级侦察员的消息属实。

    前呼市公安局副局长、“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赵志红专案组组长赫峰,今天中午接受记者采访谈及呼格吉勒图冤案追责的问题时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对呼格案的追责始终没有懈怠,一直积极努力开展认真调查,调查范围涉及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两级法院相关的责任人。

    赫峰向法晚记者披露,冯志明已经于今年4月10日被呼和浩特市市委免去其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正处级侦察员职务,并于次日在公安机关传达。赫峰认为,对冯志明的党内免职和处理,说明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对呼格案的追责并没有停止,也没有懈怠。

    针对社会舆论普遍关心的呼格案追责时限等问题,赫峰认为:“追责牵涉的人员众多,调查需要认真细致,相信相关部门比我们更着急,但是大家应该给办案单位足够的时间和空间。”

    新华社在回顾“呼格吉勒图冤案”时报道称: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呼和浩特市市委、市政府官网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开的冯志明简历显示:冯志明1986年至1988年历任新城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队长;1988年,因其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在审讯室意外“触电身亡”被免去刑警队队长职务。1992年任呼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1994年10月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1996年,领导侦破“4·09女尸案”(即媒体所称的“呼格吉勒图案”)后,包括冯在内多位警官,因“迅速破获大案”获集体二等功。2011年任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2012年任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新华社2014年12月18日的消息称,2014年12月7日,因涉嫌职务犯罪,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带走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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