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25日讯 24日,青岛新闻网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2015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06.5万起,其中超速39.69万起、超载1.38万起、超员2084起、酒后驾驶3751起、醉酒驾驶273起,查获假牌31起、假证30起、盗抢机动车6部,智能交通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青岛新闻网记者 陈志伟)
相关新闻:113748名机动车驾驶人手机号码重复使用
青岛新闻网从车管所获悉,目前我市仍存在113748名机动车驾驶人手机号码重复使用现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车辆管理相关业务办理。
据了解,很多驾驶人变更电话后,没有及时进行变更,公安部123号令中明确规定了驾驶人信息变更的相关规定和处罚条款,其中,第七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第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七十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大驾驶人可通过网上车管所及时更改驾驶人联系电话或到就近的车管分所办理变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