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副局长上班外出游泳险丢性命 已被问责

    3日记者从浙江省庆元县纪委获悉,近日,该县通报了一起领导干部因上班时间外出游泳受到问责处理的典型案例。

    庆元县统计局副局长甘某某,在6月17日下午上班后不久,擅离工作岗位前往松源溪西演山庄水坝上游游泳。因水流湍急,体力不支,被冲到坝下,困在溪中岩石上。情况危急,随后,甘某某被接警赶来的消防战士救起。

    虽然最后该副局长侥幸捡回了一条命,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他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庆元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认为,甘某身为领导干部,本应带头遵章守纪,却擅离工作岗位,外出游泳,违反工作纪律,严重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庆元县监察局给予甘某行政记过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严于律己,是每一位领导干部必须要学的第一课,也是最重要的一课。为了让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入脑入心,庆元县纪委监察局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把牢纪律审查这个重点,将“四风”问题作为党员干部守纪律、将规矩行为检查为突破口,围绕重点时间节点纠正热点问题,如在春节后重点督查上班纪律松散行为;在清明、“五一”期间重点督查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行为;股市火爆期,重点督查上班时间炒股行为。

    在丽水市“公职人员不准参与的二十类饭局”新规出台后,庆元县纪委重点对餐饮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向工作不到位的纪检监察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纪检组织站好“监督的再监督”位置,整合各单位监督资源,建立常态交叉督查机制,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如由庆元县直机关党工委牵头组织在全县机关党组织中开展了作风建设交叉检查专项行动,形成每月开展交叉检查常态机制。

    2015年1月以来,庆元县正风肃纪工作组共组织开展明查暗访23次,检查单位539家次,酒店、超市和娱乐场所等50家次;下发书面通报4期,8名干部受到处理。

    为推进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带电高压线”,庆元县纪委监察局牢牢把握纪律审查这个重点,开展乡镇(街道)和部门案件线索大排查活动,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健全信息互通共享、线索限期移送机制。从今年1月以来,庆元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199件,共排查出案件线索59件,按照《庆元县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办法》对案件线索分批分类处置,立案34件,结案4件,发放信访反映通知书4份,组织信访谈话5人次,纠正问题11个,为16名党员干部澄清问题,5名科级领导干部受到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