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博教育”校区负责人签收限期整改通知
青岛新闻网8月15日讯 你给孩子报的辅导班都是正规的教育机构么?8月14日,市教育局会同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采取重点区域集中抽查方式进行部门联合执法。在对市北区的突击检查中,“哈博教育”、“齐越教育”两家公司在无任何教育培训资质的前提下开班授课,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被教育局责令限期整改罚单。
突击检查 吓懵“老师”
8月14日一早,青岛新闻网同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辽宁路51号的“哈博教育”。对于突如其来的检查,“哈博教育”的工作人员显得不知所措,当被要求出示教育培训资质时,该机构的工作人员言辞闪烁。
在“哈博教育”的二楼,青岛新闻网看到了正在上课的学生。这些学生以中学生为主,人数在30人左右,正在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的“补课”。据工商部门负责人介绍,“哈博教育”营业执照的经营内容为教育咨询公司,并不包含教育培训项目,属于非法办学;同时,在没有教育培训资质审批的前提下,对外宣传招生属于虚假广告。
无独有偶,市北区和兴路74号的“齐越教育”,在无相关教育培训资质的情况下进行招生办学,对于以上两所机构,教育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家长擦亮眼 小心“李鬼”班
青岛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顾勇革告诉青岛新闻网,暑假期间不少家长选择把孩子送进补习班“充电”,正是抓住了家长们望子成龙的心理,很多不具备培训资质的公司也办起了培训学校,这种没有教育培训资质审批的学校,在教学质量上很难得到保证。
根据市教育发布的相关规定,市管民办中等及以下非学历教育学校必须具有稳定、独立的校舍和办公场所,校舍面积应不低于300平方米。校舍的租期不低于3年;配备合格的师资队伍和管理人员,所开设的每个专业配备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学校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财务人员要有相应资格证书);在市南区、市北区设立学校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20万元;学校流动资金不少于注册资金的1/3。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会继续会同工商、城管、公安、民政、文化执法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办学行为和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行为的查处力度。(青岛新闻网记者 于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