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囚犯狱内手机遥控贩毒 暗洞私藏大量现金(图)

湖南囚犯狱内手机遥控贩毒 暗洞私藏大量现金(图)

  湖南赤山监狱

    罪犯在狱中贩毒 监区领导办公室成“指挥部” 事发湖南赤山监狱毒贩电话遥控上下家运输“麻果”分监区长为其保管银行卡、充话费 9人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获刑。

    湖南省赤山监狱的服刑人员顾某,以监区领导的办公室作为"指挥部",用手机"遥控"贩毒网的上家和下家,销售甲基苯胺片剂(俗称"麻果")5000克以上,直到其他省份的缉毒民警将顾某在狱外的同伙抓获,这起案件才被曝光。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日前,赤山监狱三监区监区长任某、第三监区分监区长刘某、第四监区副监区长齐某和江某等9人,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刑、受贿、贪污等罪名分别获刑。

    "混得开"毒贩在狱中喝酒、打电话

    去年,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特大贩毒案,涉及"麻果"5000克以上。

    侦查过程中民警惊讶地发现,贩毒案的首犯顾某,竟然是个身处湖南省赤山监狱的服刑人员,贩卖、运输毒品的过程,都是他在监狱里用手机"遥控"社会人员实施的!

    由此,顾某所处监狱的监狱领导、普通狱警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刑、受贿、贪污的种种犯罪行径浮出水面。

    顾某,是个因贩卖毒品被判无期徒刑的重犯。先后在赤山监狱第七监区、第三监区、第五监区、第四监区服刑。

    服刑期间,顾某"混得很开",多名监狱干部和普通干警都明知顾某私藏、使用手机、违规使用现金、饮酒等,既不查处,也不向单位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报告。

    2012年6月,时任三监区监区长的任某与顾某一起在犯人调度室喝茶。顾某提出,朋友卢某想来监狱和自己见面,请任某帮忙安排。

    这时,赤山监狱湖南特种电机有限公司生产部民警袁某刚好进屋。袁某平时负责审批并陪同因技术协作、生产业务关系需要进入监区的外来人员进入监狱。

    任某明知卢某与顾某的会见不符合规定,仍指着袁某,对顾某讲:"这个事情归他负责,找他。"

    袁某答应帮忙安排。之后,顾某打电话将袁某、任某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卢某。

    民警帮忙 接待同伙带其入监会面

    民警袁某事后供述称,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他接到一个来自浙江台州的电话,一自称姓卢的男子说已经和监区长任某说好了,问明天是否可以安排进入监狱。他答应了,并要对方将人数、姓名、身份证号码发到他手机上。

    第二天上午9点,卢某和顾某的表哥胡某来到赤山监狱找他。袁某说,他为二人办了手续,到狱政科签了字,将他们带到第三监区的生产区。

    他交代,他是以“老板进来洽谈业务”的名义办的审批手续。审批表本来需要生产部的领导签字,但出于工作需要,领导签了一些空白审批表放在他那,一般只要他填写好了审批表,狱政科都会签字。

    袁某承认,监区只允许与生产业务有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即使是一般会见,按照规定也只有犯人的亲属和监护人在办理会见手续后才可以在会见室会见。但监区长任某当着顾某的面,要顾某找他,他是看任某的面子,才同意的。

    卢某也证实,当时他先打电话征得了监区长任某同意,之后又打电话给袁某。袁某不但同意安排,还提前一天接他们到监狱旁边的宾馆住下。

    狱中密谈 副监区长办公室里商议贩毒

    第二天,民警袁某带卢某和胡某在犯人就餐的地坪与顾某见面。袁某承认,按照规定,外来人员进入后必须要有警察陪同,不得离开视线范围,不得与罪犯攀谈、接触,不得擅自活动。

    见面后,顾某提出到副监区长王某的办公室喝茶。民警袁某便将顾某、卢某带到王某的办公室,袁某、胡某到犯人调度室休息。

    顾某、卢某单独在王某办公室里密谈了半个多小时。顾某交代,就是在这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顾某和卢某决定“里应外合”,一起贩毒。顾某在监狱内使用手机联系毒品的卖家和买家,卢某在外管理毒资。

    电话指挥 在监区领导办公室联系上下线

    之后,顾某被调到第四监区服刑。其间,开始从事贩毒活动。

    法晚记者发现,而顾某用手机“遥控”运毒、贩毒的地点,正是第四监区副监区长齐某的办公室。齐某不但允许顾某随意出入其办公室并使用手机,甚至还放任他换了自己办公室的锁芯。

    齐某供述称,顾某经常到他办公室聊天。顾某把他办公室的锁换了以后,他多次碰到顾某在他办公室喝茶。

    顾某还放了一些生活用品、烟等在他办公室。齐某说,民警袁某到他这里替顾某说好话,所以顾某经常到他办公室来,他就没反对。

    齐某承认,自己不但知道顾某有手机,在他办公室使用手机,他本人还用顾某的手机给妻子等人打过电话,顾某也用手机给他打过电话。

    顾某则交代,齐某一般一个星期才上一天班,他平时经常在齐某的办公室,还在齐某的办公室里放了一套茶具。他一般在齐某的办公室和保暖房联系贩毒的事情。

    法院认定,顾某使用手机指挥上下线贩卖、运输“麻果”在5000克以上。顾某自己也承认,2013年12月到2014年3月,他在监狱内通过电话指挥卢某等人共贩卖“麻果”130000粒。

    分监区长 为毒贩保管银行卡、充话费

    曾担任过第三监区分监区长、第五监区生产干事、赤山监狱医院副院长的刘某,则是顾某的“后勤委员”。

    顾某服刑期间,刘某曾帮顾某保管银行卡,并从卡中取出现金违规带进监狱交给顾某使用,还违反规定帮顾某带菜、烟、衣服等违禁物品,并帮顾某交手机话费。

    顾某事后交代,他需要生活用品时就会给刘某打电话。刘某不但帮他带过现金、烟、茶叶、衣服等,甚至还帮他带过火锅。

    此外,刘某还帮顾某保管银行卡,顾某在监狱内使用的现金大部分是刘某从这张卡上取出来的。

    刘某还通过顾某“搞投资”。顾某的朋友开投资公司需要资金,顾某问刘某愿不愿意投资。2012年5月,刘某筹集2万元交给顾某,双方约定月息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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