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24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新闻网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青岛中院集中公布第十三批2330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2058名,法人或其他组织272个。(名单信息可登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动态查询。)
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青岛中院已集中公布十三批共17586个全市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4527名,法人或其他组织3059个。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已有1000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926案,另有492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428个,执结标的总额16216.26万元。
据了解,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银行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和LED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寄送给青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给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发改委、建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法院希望被执行人珍惜自己的声誉,尽快履行义务。(青岛新闻网记者 陈志伟)
注:本次公布的名单为截止到2015年9月22日仍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可登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动态查询。
相关案例: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2014年,刘某因涉装修纠纷被李某起诉至李沧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刘某承诺在同年8月20日前退还李某装修款7800元,逾期将另行支付违约金5000元。调解生效后,刘某却耍起了赖,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以各种方式躲避法院执行。今年5月,因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于刘某上了“黑名单”,其个人征信在社会受到影响,刘某不仅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还不能在银行贷款。最终,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刘某将全部案款12800元交至法院,现法院已将上述案款发还给李某。
案例二: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2012年1月20日,刘某向薛某借款64000元,并约定于同年2月15日前还清。后因刘某未按约还款被薛某诉至黄岛区人民法院。同年8月20日,法院判决刘某偿还薛某本金及利息共计65035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扔拒绝还款,后薛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督促刘某及时履行义务,但刘某一直未全部履行,还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经研究,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辖区内多处电子屏滚动播出。
刘某获悉后,迫于法院执行及社会舆论压力于今年8月18日主动到法院缴纳了全部案款,案件得以执结。
案例三:债权纠纷执行案
潘某因与徐某产生债权纠纷而被徐某诉至平度市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潘某需偿还徐某欠款。判决生效后,潘某拒绝还款,后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明潘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这加大了执行难度,徐某多次到庭要求尽快执行,并申请将潘某列入失信人员系统,后执行法官通过威慑机制将潘某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发布失信名单期间,潘某无法购买飞机票,在强大的威慑作用下,潘某自行到法院交纳了全部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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