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2016年行业全覆盖

    青岛新闻网9月25日讯 特定行业矛盾纠纷如何解决?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青岛力争在2015年底前,确保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覆盖交通、医疗、劳动、物业、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2016年底前,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延伸到环保、旅游、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生产安全、知识产权、保险理赔、装修装饰等行业和领域。

    近年来,我市在道路交通、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和领域建立了一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同时,也存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覆盖面不广、类别不全、规范程度不高等问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化解矛盾纠纷的需求。

    对此,我市出台《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意见规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要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选址,并配备必要设施。办公场所内要悬挂统一的人民调解工作标识,公示人民调解受案范围、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以及人民调解员相关信息。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行业、专业纠纷类型”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三部分内容组成(如:市南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特定场所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名称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称” “派驻单位名称”“人民调解工作室”三部分内容依次组成(如:青岛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青岛市立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

    根据计划,青岛力争2015年底前,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覆盖交通、医疗、劳动、物业、食品药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农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2016年底前,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延伸到环保、旅游、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生产安全、知识产权、保险理赔、装修装饰等行业和领域;其他行业和领域可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建立健全。

    另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规定产生,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由3—9人组成,设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1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各区(市)建立健全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争取为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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