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有人偷电男子大打出手 打伤邻居自己坐牢

    本报讯 近日,李沧区法院审理一起因怀疑楼下租客偷电而故意伤害他人的案件。经依法审理,被告人王峰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外来务工人员王峰租住在李沧区某小区的三楼。前段时间,他感觉到自家的用电量有出入,多方查找后发现有人从他家中拉了一根电线用在楼下的地下室里,他怀疑这是租赁地下室的邻居偷了他家的电。他将这一情况反映给房东。房东联系地下室的租户李涛询问情况,但李涛并不承认自己偷了王峰家的电。李涛解释说,王峰租住的房子和地下室以前都由他单独租住,电线一直是连着的,后来楼上他不租了,但电都是各用各的。

    但王峰不认可这种说法,他用手机拍了电线的照片,找李涛理论。双方争吵起来,大打出手。房东报了警。经法医鉴定,李涛面部左眼虹膜根部离断,损伤属轻伤二级,头部、面部、四肢损伤均构成轻微伤。(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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