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0月21日电 (记者申冉)2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告,该院受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正式受理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受贿案。
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蔡荣生利用其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永华香港集团董事长王某等人的请托,在招录考生、调整专业等事项上为王某之女等44名学生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王某等30人给予的财物共计2330.807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蔡荣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