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粮食局购销公司乌石分公司原经理侯庆园等人,借年终慰问退休老职工之名,违规公款大吃大喝。当六合区纪委调查时,当事者却认为,借慰问公款吃喝“都是多年来的‘老规矩’,也不算啥大事”,并问“能否网开一面,下不为例”。
凭“老规矩”就能堂而皇之地顶风违纪吗?当然不行!怀着侥幸心理故意违纪,一朝东窗事发,便编排各种搪塞推脱的理由。无论是“多年的‘老规矩’,一时难以改过来”,还是“不能对勤恳的老同志太过无情”,或者“无心之举,下不为例”,不管搬出什么理由,只要违反了党纪,就没有什么可以通融和留情的。
从严治党,对违纪问题从严惩处这一手决不能放松。中央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惩治决心很坚决,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迁就。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已经有无数教训深刻的典型案例,从反面揭示了什么叫“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什么叫“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什么叫“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心中装着“小九九”,无视中央要求和党纪约束,不收敛、不收手,注定要栽“大跟头”。此中道理,不可不慎也。
南京六合区这起案例中所谓的“老规矩”,听上去似乎颇有迷惑性,但其实质并非基于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形成的不成文的纪律规矩,而是长期以来屡屡违纪却得不到纠正所形成的“破窗效应”。现实告诉我们,如果纪律和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这种“老规矩”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长期不断有人违规违纪却没有受到相应惩罚。对按这样的“老规矩”办事的,不仅不能网开一面,反而更应当依据党规党纪严惩,以儆效尤。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中央反复强调,“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只有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员才是合格的党员,干部才是合格的干部。只有从严执纪、严惩不贷,才能让党规党纪成为通了高压电的“高压线”,成为任何人都不敢逾越的“制度之墙”,从根本上遏制住违纪的“破窗效应”。
改作风永远在路上。继续以整风精神从严执纪、从严要求,才能保持党员干部清廉有为的状态,才能构建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李达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