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大战临近,快递车也“杠”上了。
京报集团记者 肖丹
一边是阿里巴巴,一边是京东商城,如果你是商家,如果只能选一个,你会站在哪边?在一年一度的双11即将进入白热化阶段之时,京东和天猫再次把这个两难的问题抛了出来。
昨天京东对外宣称,已经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阿里巴巴则回应称,竞争的最终解决方案是让消费者选择。每年的双11促销,都会传来京东、阿里明争暗斗“擦枪走火”的消息,但今年,因为阿里首次启动双主场战略高调进京,这场恶战更是硝烟四起。对于享受着大促销实惠的“剁手党”而言,眼下最关注的是,巨头相争别伤及服务口碑和消费者的选择余地。
京东称阿里“店大欺客”
这个消息是通过京东微信号“京东黑板报”发布的。京东称,近期不断接到商家信息,反映阿里在双11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
“商家表示,阿里巴巴向其传递的信息是:如果参加天猫双11主会场活动,就不允许参加其他平台双11主会场活动。”京东认为,阿里的行为是“典型的店大欺客”,既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损害了商家利益,妨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故而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
在几天之前,京东也曾发表内容相似的言论,指责天猫强迫商家二选一,并坚决表示“对这种行为绝不认同并坚决抵制,也请广大商家做出清醒的判断:屈从霸权得到的只能是短暂的利益,失去的将是和多平台合作的长久利益。”京东不光表态坚决,行动也同样干脆。同一天,京东对个别商家迫于压力临时停止正常经营或退出活动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其中,一家名为木林森的官方旗舰店被京东关店,并宣布永久不再合作。
不过,对于京东指责天猫二选一的说法,天猫官方曾予以反驳。就在今年8月,天猫宣布与110多个集团160多个服饰品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商家与天猫将在新品首发、O2O、数据化运营、明星资源、品牌营销、服务创新等方面开展合作。天猫官方称,选择京东还是天猫,只是商家自己做出的理性选择。
阿里让京东“直面现实”
昨晚,阿里巴巴向本报记者发来回应称,对于竞争的问题,最终的解决方案就是让消费者选择。“任何竞争都要直面现实,不要转移话题,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其中原因。”
从2009年开始,双11的诞生促成了中国互联网最大规模的商业活动,这个凭空造出来的节日让电商销售额翻倍增长。以天猫为例,2009年双11成交量仅为0.52亿元,2014年达到571.12亿元。如此巨大的数字变化无法让任何一个商家轻视,因此每年双11都会有一场促销之外的大战,其中以京东对天猫的战局最为引人注目。
2012年双11前后,京东发起名为“沙漠风暴”的大型促销活动,而后突然对外称,天猫方面胁迫商家做出二选一的选择,退出京东“沙漠风暴”的活动。天猫公关部负责人表示“纯属谣言”。2013年,京东打出“不光低价,快才痛快”的广告词,矛头直接对准物流,而这正是天猫此前双11最受诟病的短板之一。
2014年则颇为戏剧化。当年双11前夕,某网络媒体爆料称阿里方面已经注册“双11”商标,受此影响,京东只能临时替换所有广告。随后,京东发出公开信,间接证实因为某种原因只能下线其促销广告。当时普遍认为,“某种原因”即“双11”商标被阿里注册。但据光明网报道,京东广告下线原因并非仅仅是因为“双11”商标侵权,更多是因其广告在制作及发布环节中,大量使用诋毁、抹黑同行的语言和素材,以至于在广告投放审查环节即无法获得媒体通过,只能无奈下线。阿里方面表示,阿里在2011年便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双11”商标注册申请并于次年获得通过。
就在众人好奇今年战况如何发展时,工商总局抛出一纸规定,力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电商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健康的商业心态最重要
对于阿里来说,京东是一个令人头疼的存在。众所周知,天猫的优势在于服装等品类,而京东则是3C起家,双方都致力于发展更便捷开放的购物平台,近年来都试图将触角伸向对方擅长的领域。
不久前,阿里耗费巨资与苏宁合作,就是希望增强自己的3C平台电商优势。京东在服装领域的迅猛发展速度也不容小觑,近几年一直保持着超过三位数的增长。
最近双方的恶斗尤其聚焦于网上超市领域。阿里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三季度天猫超市北京地区用户数量同比增长近6倍,交易额同比增长超过10倍。而京东则在十月发起了超市疯抢活动,299减200的优惠前所未有。京东宣称,10月19日,京东糖果巧克力交易额相比去年同期增长超过600%;21日,个人护理品类交易额增长超过730%;26日,清洁用品增长超过580%……
两大巨头短兵相接,连北京走街串巷的快递车都已“杠”上。大举进京的阿里,集合了申通、韵达、圆通、百世汇通快递等七成以上的快递车在双11前刷成“天猫红”,颜色基本与京东的红色快递车相近;而京东也毫不客气,在自己的快递车上刷出了“想要低价、别玩猫腻”、“想要提速、别走猫步”等标语。而网上流传的京东内部工作场所,更是挂上了“抓天猫 烤菜鸟”、“踩猫行动”等挑衅口号。
为何一场商业狂欢要演变成惨烈的恶性竞争?多数消费者表示难以理解。业内人士分析,双11购物狂欢节理应让消费者、商家甚至全社会都因此获益,虽然商业竞争在所难免,但是诋毁竞争对手、扰乱市场的方式,绝不是健康的商业心态,也不利于企业培养出世界级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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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促销禁止虚构原价
本报讯(记者 曹政)双11、双12促销活动临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昨天就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专门向网络零售经营企业发出提醒书,重点防止商家使用虚构原价等违法招数欺骗消费者。
提醒书显示,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对于常常让消费者误解的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形式,提醒书中也十分细致地提出。所谓“虚构原价”,是指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
此外,提醒书也要求防止各种违法行为的出现,包括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声称“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但价格标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时,未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依据。
另据了解,昨日阿里巴巴、京东集团等20多家电商平台和130多位网店经营者还联合签名,承诺双11促销“诚信守法经营,不售假不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