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验收就使用 李沧9家加油站领7.2万元罚单

    晚报讯 没有验收就投入使用,9家加油站领到了环保部门开出的罚单。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环保李沧分局一次对9家加油站开出7.2万元的罚单。

    据了解,青岛新振杨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投入使用。李沧环保分局对其处以行政罚款8000元。同样的情况,存在于青岛市振杨石化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站、青岛合利达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站、青岛东李加油站、青岛昊宇石化有限公司西南渠加油站、青岛昊宇石化有限公司徐家加油站、青岛市南岭加油站有限公司二站加油站和青岛天庆石油有限公司重庆中路加油站等,也都分别领到了8000元罚款。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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