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村官贪污被判无期徒刑

    新华网太原11月29日电(记者 胡靖国)记者从山西省高院获悉,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近日查办了一起特大村官贪污案,案件主犯被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2014年下半年以来,朔州市平鲁区检察院不断接到村民举报,立案查办了一起村官贪污案。经法院审理认定,2012年,平鲁工业园区征用平鲁区向阳堡乡西钟牌村村民部分土地,土地补偿款到位后,被按户名和补偿金额存入该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并将存折交给该村村干部。该村村委会副主任武某某负责给该村二组被占地村民发放存折,其先后将该村部分村民土地补偿款共计210多万元私自领取,全部用于个人赌博和日常花销。其中,为能领取另一村民李某某土地补偿款的80余万元(含利息),武某某伙同村民李某(女)合伙骗取。

    2014年11月13日,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武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两名被告人分别提出了上诉。近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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