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岛市政府同意,日前,青岛市物价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发布了轨道交通票制票价政策。
青岛市轨道交通实行计程票制。具体票价政策为:起步价2元,起步里程5公里;5~10公里(含),票价为3元;10~17公里(含),票价为4 元;17~27公里(含),票价为5元;27~38公里(含),票价为6元;超过38公里后,票价每增加1元,可多乘坐20公里。使用琴岛通普通卡乘车,每自然月内同一张卡实际支出累计0~100元之间的乘次,票价给予9折优惠;100(含)~200元之间的乘次,票价给予8折优惠;200(含)~300元之间的乘次,票价给予7折优惠;实际支出累计达到300元以后的乘次,票价恢复9折优惠。青岛市中小学生及身高超过1.2米的学龄前儿童乘车实行5折优惠,其他特殊群体优惠政策按现行地面公交优惠政策执行。
青岛市轨道交通票制票价政策的出台,充分吸收采纳了听证会参加人和社会各界的合理化意见,对起步价设置进行了修改完善,在听证方案一基础上,起步价降至2元,起步里程5公里,3元乘坐里程由8公里增加至10公里。同时,完善部分优惠措施,自2016年5月1日起,对60~64岁老年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实行5折优惠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物价局等部门制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换乘优惠政策。在地面常规公交之间、地面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之间使用琴岛通卡换乘,一小时内优惠换乘一次,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