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300万人无户口多因超生 超1/3交不起罚款

    《新闻1+1》2016年1月15日完成台本

    ——无户变有户,还有啥障碍!

    (节目导视)

    解说:

    上户、上学、上社保,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对没有户口的人也如此。

    李雪 北京市东城区无户口人员:

    今年2016年,我23岁了,但是他从我出生到现在不给我上户口。

    解说:

    上户、上学、上社保,这些基本权利不能因为超生没缴社会抚养费,就被取消。

    黄双全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

    保证公民依法登记户口,这既是法律的红线,也是保护公民权利的红线。

    解说:

    户上了、学上了、社保也上了,接下来,社会抚养费又该如何收缴?

    社会抚养费还是需要按时缴纳,如果不按时交纳,不仅每月要再多交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新闻1+1》今日关注:无户变有户,还有啥障碍?

    主持人 白岩松: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昨天(14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意见,要求不设前提的条件,被没有户口的人上户口,包括解决入学问题等等。

    这是好事,但是好事一定就好办吗?会不会办好?这是两个大大的问号。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要回到这样一个群体当中,没有户口的人在中国有多少呢?咱们现在只能拿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候所提供的数据来说事。

    当时是说有1300万,那可真不少,占总人口1%,其中一半以上的比例是来自于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之后的超生。从2010年一直到现在,其实五六年的时间过去了,应该这1300万当中还是有相当多的人已经解决了户口。

    但是这多到底有多多?是几百万?几十万还是上千万?其实现在还并没有一个特别让人信服的准确数字,因此还依然只能拿那1300万说事,但是肯定发生变化了。

    有了昨天国务院出台的这样一个意见,将来不设前提的都要为他们上户口。都能上吗?会变化彻底的没有户口的人是零吗?这些人员当中就一定愿意上户口吗?来,我们关注。

    (2016年1月14日新闻)

    本台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依法登记户口是……

    解说:

    昨天中午,一条消息的公布,让全国1300多万没有户口的人,心里有了底。《意见》针对造成没有户口的每种情况,都给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尤其强调了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这样的一份意见,让已经23年没有户口的北京女孩李雪看到了一些希望。

    李雪:

    全文已经看过了,然后还有那个答记者问,我都看到他们做的那个关于这个意见他们要实施怎样落实。没有说很兴奋吧,只有说可能是这个文件出来是个希望吧。

    解说:

    1993年出生的李雪,是家里的二胎,一直没有缴纳当时5000元的社会抚养费,所以北京计生部门未开准生证,导致李雪至今都没有户口,而对于李雪来说,唯一一个与她有关的证明,就是一张当年医院开出的医学出生证明。按照此次出台的《意见》,李雪可以凭她的《医学出生证明》和父母任何一方的户口本去办理户口。

    李雪:

    就是有担心的,因为23年经历过来的话,我每天都在听到说这个法律修改了,或者我又有新的一个精神、原则或者是政策也好,我每天都在听这些,就是说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些事情,我都听得到。但是实际过程中,我们没有感受到这些。

    解说:

    政策能否有效的落地执行,是李雪心中的一个担心。而除此之外,当初被要求要缴纳的5000元社会抚养费,也一直是李雪心中解不开的结。

    李雪:

    我父母双方都是残疾人,是否符合生育第二子女的条件,如果是符合的话,应该按照1991年的法律规定,是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而不是5000元。合理合法,砸锅卖铁都给他,不合理不合法,法律给的权利合理拒交。

    解说: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到,虽然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和办户口脱钩了,但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子女,社会抚养费还是需要按时缴纳,如果不按时交纳,每月还要再交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如仍拒绝缴纳的,计生部门还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户口能上了,但是社会抚养费还要照常交,能不能交上这笔费用?有此担心的不仅仅是李雪一人。北京市海淀区的王女士,自己的第二个孩子目前还没有上户口,面对新出台的《意见》,她也有些犹豫。

    王女士 北京市海淀区无户口人员家属:

    这个政策对我们来说真的是特别好,因为孩子毕竟黑(无户口)了那么久,马上去办的话,倒是有点犹豫。很多外省市户籍早就已经解绑了,我也跟一些朋友沟通交流过,他们户籍解绑以后可能很多人也是特别高兴地去上户口,但是上完户口以后,他就可能会有一张非常高额的罚单下来。

    北京的罚款标准是,人均年收入的三到十倍吧,一般都是按照七到八倍来罚,所以可能就要三十多万了。对我们家庭来说我觉得这也是一笔非常非常沉重的负担,我想先黑(无户口)着吧,因为现在二胎都合法了,所以我也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出台这个(关于社会抚养费)的政策,让更多的孩子受益吧。

    主持人:

    我们先来看看,只能先拿2010年人口普查的那个1300万的没有户口的人数里说事。

    看看为什么没有户口的原因,排在第一位的当然跟大家想象是完全一样的,是由于超生,那它的占比是多少呢?是52.9%。其实还有40%没有户口的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说没有主动登记,然后迁徙的时候丢失了、未婚生育、有户口没身份证、不知道有户口登记就没这种意愿等等,但是主体的确就是超生。

    围绕这个超生我们来看看,只要他们不上户口,当然就不叫社会抚养费。而只要上了户口就要交纳社会抚养费,而交纳社会抚养费就涉及到每月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而且最后法院还要强制执行。

    于是就导致了一个很怪异的现象,没有这个政策的时候希望有这个政策能上户口,有了这个政策,由于滞纳金导致自己又主动选择不上户口。这似乎是一个两难,是一个死结,接下来我们马上连线嘉宾。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的副所长张翼,张所长您好。

    首先先回到昨天国务院出台的意见,这是否绝对的就意味着钱没有任何二话,所以没户口的这样人你现在把户口给人上上。

    张翼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

    通过意见的文本,我们看国家的决心是很大的。就是说从这个意见颁发之后,所有没户口的人员就应该拿到他的户口。

    主持人:

    因为这涉及到了一个阳光下的平等,包括人的权利等等很多方面。

    张翼:

    是这样,因为落户跟原来处罚过程当中,把父母亲违背计划生育政策所生育的行为,跟生育后的公民的行为连在一起,捆绑来执行。现在这个政策的执行,就是说把这个落户与所有的原来所设实摄制的前提条件全部要分割开来来对待,因此上落户,给全国这样一些没户口的人员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

    主持人:

    我明白张所长的意思,其实对于52%多,比如说涉及到计划生育这样的一个违反政策超生的人来说,是他的父母违反了规定,但是罪责却似乎压在了被超生的孩子的身上,上学啊等等很多问题都要受到障碍。

    但是接下来张所长,您也注意到我们刚才片子中很多人担心的这个,不让我说户口的时候我一肚子意见,但是现在没有任何责任让我上户口了,可是有这个社会抚养费,尤其又有了高额的滞纳金,反而主动选择不上户口,您怎么看待这样的一种现状?

    张翼:

    可以说是老百姓有这样的担心,但是呢,通读这个意见文本的全文,可以看见这个意见主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给无户口的人员来上户口,而不是解决原来拖欠的社会抚养费,或者是原来拖欠的滞纳金这样一些东西。因此,我的理解,现在上户口任何机构不应该拿上户口来说事,也不应该拿上户口把原来拖欠的社会抚养费全部把它给征缴过来。

    也就是说,计生部门要征缴你的社会抚养费,那是你计生部门的事情,你公安部门给我落户那是公安部门的事情,把这个原则来贯彻执行,是这个意见的一个特别大的亮点。

    而且意见的设置生怕我们读不大懂,提了这样三个非常重要的前提,第一是这个依法落户,第二是在落户过程当中,不应该摄制任何前提条件,第三个情况就是,各个机构之间必须配合执行,而不应该光有公安部门一家推动。

    主持人:

    另外还有一个重重的提醒,都要以这个意见为主,以前你地方什么样的规定,只要跟这个意见不符都要照这个规定来进行相关的改变。那就对地方很多在执行这个意见的时候,如果你在设这种挂钩,把这个社会抚养费跟户口连在一起的时候就全是错的。但是接下来的确是一个很重大的挑战,这个社会抚养费到底要交还是不交呢?

    解说:

    “社会抚养费”,是一项中国特有的行政收费。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那时候还叫“超生罚款”。

    《超生游击队》

    宋丹丹:

    人家生得起,罚得起,你能行吗?

    黄 宏:

    我不行,我罚得起我就罚,罚不起我跑。

    解说:

    《超生游击队》,1990年春晚小品。小品反应了当时的心态:怕见计生干部,更怕被罚款。

    此后,到了1994年,“超生罚款”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计划外生育费”。直到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明确社会抚养费制度。从此,社会抚养费从一种“处罚”变成“行政收费”。

    (2002年1月 新闻)

    江亦曼 时任国家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司长:

    我们征收社会抚养费,仍然是一种措施,是为了对于实行计计划生育的家庭的一种鼓励,也是对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的一种惩戒。对于这个名称的改变,绝不意味着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可以放松。

    解说:

    然而,由于缺乏明细规范、收费标准不一,不时有“天价社会抚养费”的新闻见诸报端,引起社会争议。

    2014年1月,江苏无锡滨湖区计生局向张艺谋夫妇寄发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决定书认定:陈婷、张艺谋非婚生育三个子女,违反了我国计划生育法,依法对张艺谋夫妇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及社会抚养费共计748万。

    (2013年12月 新闻)

    张艺谋:

    超生这件事情对我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和损伤,我自己是很诚恳地为超生这件事情向所有人道歉,我做错了就是做错了。

    解说:

    长期以来,由于数额不清,去向不明,“社会抚养费”的种种乱象不时引发社会质疑。

    2013年7月11日,浙江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个省级计生委、财政厅寄出快递,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但是,不少省市的计生委以“案件总数”和“征收总额”都是“内部事项管理”为由,称不得擅自公开和扩散。此后,在舆论压力下,曾明确表态拒绝公开的江苏、广东等省,相继向社会公布了2012年本省的社会抚养费总额。

    (2013年12月)

    吴有水 律师:

    广州市今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上半年征收总额达到3个亿。估算下来仅广州市大概有6个亿,广东省总金额14.56亿。

    解说:

    此后,根据24个省份公开的2012年社会抚养费数据,全国的征收总额共计超过200亿元。

    解说:

    类似的声音还出现在最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

    2011年,全国政协委员王名、刘大钧联名提出《关于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建议案》。

    2014年两会,黄细花等6名全国人大代表再次建议取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主持人:

    好,我们来看看,比如说很多没有户口的人,为什么没有上户口,他的障碍在哪?

    排在第一位的是交不起计生罚款,这个达到了35.9%,排在第二位的是不符合政策条件,第三位的是无相关的证件,比如说出生证明等等,然后还有自己觉得没必要或者其他。

    那我们现在看,昨天国务院出台了这个相关的意见之后,其实像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无相关证件这都消失了,然后交不起计生罚款,其实这个是应该消失,因为一定给你上户口,这个不再作为前提条件了。

    但问题是很多人心里这个疙瘩解不开,我还是上完户口更能找着我了,因为我有户口了,所以这的确又是一个新的问题。我们继续连线,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的副所长张翼。

    张所长,一个新的问题,这个社会抚养费大家会觉得,这是过去机计划生育时代的问题,但是现在其实我们依然是计划生育政策,只是全面放开了“二孩”,并没有说生三个生四个都随便生。那社会抚养费在当下政策发生了调整之后,您怎么看待它的存在的前景?

    张翼:

    因为我们国家仍然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也就是说现在全面放开“二孩”,并不意味着将来三孩四孩这个超生就是合适的,因此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也其实是限制第三孩、第四孩的生养。所以在这个情况下,它存在还是有意义的,维护了计划生育的这个人口均衡发展的这个战略的大局,所以说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现在为止仍然是合法的。

    主持人:

    您是觉得将来可能在下一步的时候,彻底放开生育的政策之后,也就到了走到尽头的地方了?

    张翼:

    除非计划生育制度的改革加速,并且到可以遇见的一个短期的将来,把这个原有的计划生育制度重新改革,把计划生育的这个职能抚育家庭扶持的职能的时候,这时候可能对新的立法之后的所出生的小孩那就不在有社会抚养费这个说法,但是在此之前,存在的这个社会抚养费,还会一直存在。

    主持人:

    那张所长,问题就来了,现在又变成一个新的死结了,没有任何前提条件都可以去上户口。但是你看符合了这个条件,因为没有障碍了当然能上户口的,但是他觉得我要一上户口了你不就能找到我了吗,你一找到我了天天来收我社会抚养费,而且还是月千分之二这样一个滞纳金我交不起,干脆我不上户口,您有没有解决方案呢?张所长,有没有琢磨过第三条,第四条道路?

    张翼:

    我所以我觉得应该来思考与研究,这样一个到现在我们说出现这么的一个局面控局,一种办法我想是不是对特别贫困的这些家庭来说,把这个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可以作为,滞纳金可以免除,而把原来的这个社会抚养费的额度先挂在账上,在有条件交纳的时候分期、分批的来交纳社会抚养费。

    主持人:

    这是一个方法,但是背后其实我能听出来,我隐藏着可能咱们很多的人都会共有的一种担心,也许说出来很痛快,说干脆就取消了这个社会抚养费。但是他可能对之前相当多交过社会抚养费,包括张艺谋在内的人,又存在着一种不公平,您是不是也是这样看待这个问题的?

    张翼:

    依法治国这个战略的实施,实际上就是把这个违背法律,违背当时的规定而做出的处罚,或者做出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这个行为永远是挂在帐上的。但是呢,在执行的过程当中,是不是会有一种变通的办法,使得我们这个现实的以解决问题的方式去解决,不是把这样一些这个,尤其农村地方的,偏远地区的这样一些超生的问题相对比较多一些。那么这些人来分期、分批的解决,或者说是来以现实的他能够交纳的起的这样一个方式,来把这个事情完结了,这个我觉得是当前我们应该思考与鼓励大家政府部门去探索未来发展道路的一个途径。

    主持人:

    其实这块也需要一段时间大家心理上的沟通和理解,比如说越来越多的交纳过社会抚养费的人也能从社会进步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产生一种宽容,而不是简单的一种比较,可能这个问题解决起来就更容易。好接下来我们继续去关注,他要真没户口,这日子真挺难过的。

    解说:

    此次意见出台的目标,是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那么公安机关如何能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呢?

    对此,公安部表示将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各地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尽快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在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还要开辟绿色通道。

    黄双全:

    对于群众提出的申请符合这种条件,而且材料齐全的话要当场受理。对于材料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群众需要补充哪些材料。还有一些涉及到年代比较久远,或者说需要跨省市来调查核实的,我们还要充分发挥我们公安机关自身现在拥有的全国联网的人口系统,来通过内部的核查让群众少跑腿。

    解说:

    国家卫生计生委则表示,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此同时,社会抚养费制度作为政策外生育的限制措施仍需继续坚持,但禁止将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挂钩。

    周美林 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司副司长:

    对于社会那些违法生育的人员,特别是违法多生的人员,还是需要按照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办法。(但是)就是不能与孩子落户挂钩,

    解说:

    一直以来,“上学难”是无户口人员反映最强烈的难题之一。虽然国家并未将有户口作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但实际上仍有一部分无户口的适龄儿童未能正常入学就读。

    教育部表示,意见出台后,暂无户口的适龄儿童,可以先入学、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不能因为户口、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理由,拒绝接受入学并要一视同仁,学校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杜柯伟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

    针对这些孩子,要按照一人一(档案)案的原则,按照就近入学的要求安排他们入学。另外,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他们的年龄,根据他们的学力安排在合适的年级就读。

    解说:

    此外,教育部还规定,今后将统一按照身份证号编码规定,为每个学生建立学籍号。学校要使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所有入学的适龄儿童建立学籍和学籍档案。

    杜柯伟:

    新进来的这些没有户口的学生,或者是户口登记以后进来的学生,他们都要用这个系统做好学籍的管理工作。

    解说:

    对于无户口人员来说,在有了合法身份之后,能否也享受到正常人的福利待遇?对此,人社部表示,将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并为这些人员参加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提供服务和便利。

    汪圣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处长:

    我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负责的部门,要主动的去进行的引导和进行信息的采集,登记户口之后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及时的引导他们早参保,然后实现我们全覆盖。

    解说:

    意见已经出台,部门联合表态,兜底的态度也已表现充分。那么,政策的善意能否抵达这些无户口的民众,我们拭目以待。

    主持人:

    继续连线张翼所长,张所长,你看好这个,假如说我们不谈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了,这些没户口的人都上了户口了,包括很多的孩子,那他在入学,社会保障等等很多方面是否会一切顺利?

    张翼:

    如果上的户口的话,下面所存在的上学、就业、社保还有结婚这些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而且本次意见里面的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他在后面说,如果这些无户口的人员在上户口的当中存在一些困难的,先让这些孩子来合法的上学,接受义务教育,然后逐步来办理。

    那么在这个执行的过程当中,对一些低保户,困难户可以拿到这个户口以后,依法享受低保。对于一些就业困难户还可以通过登记来享受就业的扶持。对于一些进入婚龄结婚的人,拿到这个户口以后,可以依法恋爱、依法结婚、依法成立家庭。所以说,户口的实施对这些1300万人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

    主持人:

    非常感谢张所长带给我们解读,是的,有些问题值得探讨,但是前提先是赶紧给人家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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