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五重招联合整治大货 进工地摸排车辆

    原标题:五部门拉起大网五重招整治大货

    《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已于2016月1月1日起实施,全面加强建筑废弃物处置和运输管理。为全面配合《办法》实施,市公安交警部门即日起加强建筑废弃物道路交通运输环节的管理,加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与城管执法、住房城乡建设、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人员组建建筑废弃物运输综合执法队伍。记者了解到,此轮行动将采取五大措施。

    进工地摸排车辆驾驶人情况

    即日起,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的监管,强化源头管理,前往辖区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摸清车辆的底数及交通运输状况,定期对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所有车辆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其上路行驶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严格通行证审批和发放

    严格通行证审批,市区和崂山交警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通行证审批和发放。对通行证核发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生死亡事故且在事故中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车辆,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不予办理通行证;对通行证核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有三次以上建筑废弃物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运输单位,收回该单位所有车辆的通行证,责令进行内部整顿;对通行证核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有二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收回其通行证,六个月内不予办理通行证。

    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行动期间,我市交警部门将加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强化路面管控力度。建立与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在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与城管执法、住房城乡建设、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人员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对驾驶未年检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以及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密闭不严、超载撒漏随意倾倒、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闯红灯、超速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从严打击、从重处罚,形成强大震慑。

    健全信息互通齐抓共管

    交警部门将健全信息互通制度,强化协作配合。交警部门将加强同住建、城管、环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信息反馈制度,对巡查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时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其他职能部门进行抄告,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倒查追究严查管理不到位

    此外,交警部门还会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强化责任倒查追究。对建筑废弃物企业源头管理、路面执法不到位、突出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屡次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发生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责任人,不仅发生事故后要倒查追责,对事前预防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的事故也倒查追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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