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月低保标准450.1元 城市农村双增长

资料图 “爱心超市”服务低保群体

    中新网1月25日电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冯亚平今日表示,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标准达到450.1元,比2010年末的251.2元增长79.2%,年均增长率达到12.5%。

    民政部今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等国家专项“十二五”规划落实情况,前瞻“十三五”相关业务发展前景,并答记者问。

    冯亚平通报了“十二五”主要规划指标完成情况。一是养老服务床位数预计达到669.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30.3张,比2010年底增长了70.3%,实现了养老床位千分之三十的规划目标。

    二是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标准达到450.1元,比2010年末的251.2元增长79.2%,年均增长率达到12.5%;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达到3182.3元,比2010年末的1404元增长126.7%,年均增长率达到17.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都超额完成了年均增长10%的规划目标。

    三是全国共有各类城乡社区服务机构27.4万个,比2010年增长79%。但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规划指标是90%,实际完成预计是82.1%。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难度大,各级政府投入不足。

    但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规划指标是90%,实际完成预计是82.1%。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难度大,各级政府投入不足。

    另外,冯亚平通报了“十二五”规划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养老服务政策密集推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国务院办公厅和有关部委相继制发养老服务政策文件30余件,为发展养老服务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十二五”期间,继续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仅中央预算内投资就投入108亿元、各级彩票公益金投入285亿元。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和试点工作蓬勃开展,全国社区日间照料床位数达到278.4万张,是2010年的48倍。以“幸福互助院”、“家院互融”等为特色的农村养老服务全面推开。

    二是社区服务内容丰富,功能不断拓展。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开展社区减负、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等中央文件陆续出台,政府公共服务重心进一步下沉社区,社区服务主体、服务内容多元丰富,便民利民服务和志愿服务快速发展,社区居民办理社保、救助等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三是社会救助水平大幅提升,群众有更强获得感。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逐步扩展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城乡低保标准、认定、审批等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截止2015年底,城乡低保月人均支出水平分别达到了303.4元和144.6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5883元和4388元,有力保障了6611.1万成乡低保对象、517.5万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十二五”期间,直接实施医疗救助1.1亿人次。

    四是残疾人、孤儿福利不断发展完善,成效较为显著。国务院出台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了国家层面第一个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儿童福利制度继续向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拓展,全国普遍实现机构集中养育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散居孤儿不低于600元的养育标准。

    五是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力。退役士兵、抚恤优待、烈士褒扬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给5万多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公布了两批18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两批9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单,197653名抗美援朝烈士名单。隆重举行了两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接、安葬仪式。2015年,中央财政第22次提高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第25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平均增幅达20%。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达到899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42.5%。

    六是社会组织平稳较快发展,迎来最佳时期。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稳步推进等级管理制度改革,中央财政安排了8亿元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5万个,依法取缔150个。

    七是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启动38次救灾预警响应和158次应急响应,转移安置受灾群众4510.1万人次,高效有序应对四川芦山地震、甘肃岷县漳县地震、云南鲁甸地震,以及暴雨洪涝、台风、山体滑坡、干旱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加强,为中西部1096个多灾易灾县购置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创建了655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立了68.25万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

    八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实现新作为。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体制改革,办理了110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序推进。流浪乞讨人员街面救助、医疗救治、身份查询等实现制度化管理。全国95%以上的地级市和54%以上的县设立了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逐步开展。规范殡葬服务价格,全面推行惠民殡葬。

    九是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快速发展,跨越新台阶。发布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志愿服务记录和中长期规划等指导性意见规范。截至2015年底,民办社工机构达4600多家,开设社工岗位18万个,持证社工20多万人。注册志愿者达6600万人,志愿服务组织(站点)近30万个。选派3000名社工到中西部240多个国家贫困县开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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