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莹: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有了时间表、有了路线图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3月4日(星期五)上午11时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傅莹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光明日报、光明网记者:去年全国人大会议上,税收法定是一个热门话题,但一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落实税收法定上好像没有什么动作。请问发言人这是出于什么考虑?另外,房产税、遗产税、环境税等社会高度关注的税种是否已经有了出台的时间表?谢谢。

  傅莹:落实税收法定的进展还是比较大的,首先已经法律化、规则化了。去年修改的立法法当中已经明确提出,所有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税收征收管理等基本的内容都由法律规定,其次是已经把税收立法列入立法规划,比如环境保护税法、资源税法、增值税法、关税法等,都已经列入了立法规划,其中环境保护税法是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我们也希望能够顺利出台。

  今年可能还有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也有可能能够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所以,应该说,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有了时间表、有了路线图,但是工作量确实比较大,任务很重,这件事情与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密切,所以人大常委会的态度是要积极向前推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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