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发布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夸大宣传被罚220万

    原标题:“最终解释权”归你?罚

    如何处置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如何辨别真假商品?昨天上午,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举办“3·15开放日”活动,发布了2015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十大行政执法案例、2015年消费指数等。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去年共受理处置各类投诉举报643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8万元,组织参加联合执法20次,查处消费侵权案件45件,罚没款30.54万元。

    ■干海鲜店短秤被罚万元

    福建游客杨先生在市南区海润鲜干海产品店花36元购买了2斤鱿鱼丝,其中1斤装成1袋、另1斤分装成2小袋,后来在其他商家购买海产品时发现所购鱿鱼丝每斤均少了2两,找到商家要求补足4两,商家不同意补足,只强行办理退货。

    “经营者主观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短斤少两被依法罚款1万元。”市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点评,他们持续开展对商家“鬼秤”明察暗访,设置“流动公平秤”方便消费者售后自行校验,建立远程可追溯电子秤系统,成立中山路干海产品协会自律自治组织,倡导商家诚信经营。中山路干海产品商家短斤少两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假冒名牌77件被罚万元

    市南区曹政服装店为追逐利润,以“地摊货”冒充“大品牌”销售“A&F”和“HOLLISTER”商标的服装,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出具鉴定报告,其销售的77件服装均为假冒商标侵权商品,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77件侵权服装,罚款1万元。”市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点评,去年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双打活动,重点对家电、服装鞋帽、装修建材等民生领域打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4件,罚没款17万元。办理涉嫌犯罪移送案件2件,涉案金额230万元。

    ■标注“最终解释权”被罚

    青岛琴之燕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制作并销售统一格式的 “琴燕瑜伽健身”会员年卡,会员凭卡享受健身服务。在年卡及合同中有 “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会所所有”内容,该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

    “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解释条款的权利,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被罚款4000元。”市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点评,去年他们对市南区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汽车销售等群众关心的易出现消费纠纷的行业和领域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下达合同格式条款修改意见书12份,提醒各类单用途消费卡发行者标注“最终解释权”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15举报维权。

    ■大衣不合格被6倍罚款

    深圳市玮言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每件3690元长大衣在流通领域商品抽检中,某项指标不合格,综合判定为该商品质量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销售单位罚款22140元。”市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点评,对消费申诉举报较多、危害人身财产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重点监管。2015年查处案件45起,罚没款有30.54万元。

    ■“特价日不特价”被罚6万

    某商场举办“会员特价日”活动,通过悬挂广告牌、发送宣传单页等方式对其特定日期的促销活动进行宣传,但经查部分商品与其平日售价相同,消费者没得到价格上的真正实惠。

    “我们对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查处并罚款6万元,该商场积极配合现已全面整改。”市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点评,市南区大型商超企业数量多,他们加大了对商超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对商品价格、质量、性能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夸大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要重罚惩戒。

    ■欺骗性有奖销售被罚5万

    广东某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某网络销售平台设立网店,开展抽奖促销活动,其中出现参与抽奖近百人次,但无人次中奖现象。5次抽奖活动中均未在销售网页向消费者明示各奖项的中奖概率,只在抽奖活动的后台管理软件中自行设置了每一奖项的中奖概率,但消费者无法看到,无法了解参与抽奖的中奖概率。

    “这属于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被罚款5万元。”市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点评,有奖销售已延伸到网络。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专门网络监管科加大网络监管力量,查处7件网络案件,涉及公司简介网上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网购欺诈消费者等领域,罚款16.69万元。

    ■发布违法广告被罚万元

    长征医院通过发布 “知名教授采用特色植物天然中医穴位双药疗法治疗顽固性失眠多梦、抑郁、焦虑、头痛、头晕、耳鸣、植物神经紊乱……”含有诊疗方法和疾病名称的禁止性医疗广告。

    “违法广告防止误导消费被罚款1万元。”市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点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存在功效断言或者保证、以患者名义作证明,现身说法,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弱势患者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去年市南区对医疗、药品、房地产等广告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滥用广告语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4件,罚没款156.67万元。

    ■假冒进口助听器被罚8万

    一名80岁的消费者投诉,在某医院购买进口助听器质量有问题,执法人员暗访取证。青岛瑞声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人员身穿白大褂在一家大型医院设销售点,不以真实的名称和标记高价推销国产“助听器”,并谎称丹麦进口产品。

    “对消费者进行欺骗性宣传、销售,我们对该单位罚没款82950.5元”市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点评,他们通过多种形式的消法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真假辨别、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

    ■夸大宣传被罚220万

    冠群驰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为招揽客户,获取投资人对资金安全、收益、前景和潜力有保障的信任,利用电话营销、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夸大“该公司总裁与商务团随国家领导人访问南非出席金砖五国会议、获商务部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特别贡献奖、获得国家专款资金支持P2P模式的发展、聘请高校多位知名经济专家为顾问”等虚假内容的广告宣传。

    “我们对该公司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203744元。”市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点评,他们依托登记数据库开展投资类企业摸底排查,发挥职能开展投资类企业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对投资类广告进行监测,责令和监督整改16条,立案查处8件,罚没款255.55万元。

    ■电梯不检验被罚5万

    经营者经营场所提供的电梯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青岛庆锋市场经营有限公司在对其商区3部自动扶梯使用过程中,长达3年未进行过定期检验并一直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该单位罚款5万元。”市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点评,他们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重拳出击、加大对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迅速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记者 孙启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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