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试点发放人才股权红包 激励标准不设上限

    “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未规定、也未与重要技术人员约定的,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应当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3至5年,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这是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启动的人才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试点工作提出的部分激励政策。

    《经济日报》记者从青岛西海岸新区科技局了解到,青岛西海岸新区出台了《人才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新区人才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此举将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打破现有人才政策瓶颈和体制机制障碍,实现人才与产业的相互促进和有机融合。该《意见》是山东省出台的首个人才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政策,也是青岛西海岸新区获批山东省人才改革试验区之后,首个落地的配套政策。

    人才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试点范围主要是西海岸新区内自愿参加试点的科技创新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激励对象为试点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主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经过新区评价认定为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激励对象,可不受连续工作3年以上限制。企业在实施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时,对激励对象的激励标准只设置下限、不设置上限,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所获得的激励不能低于激励总额的10%。激励方式主要采取股权期权、股权出售、股权奖励、无形资产入股、分红激励等5种方式。

    同时,西海岸新区组织人事、科技管理部门将对试点单位在人才专项计划、科技计划项目、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科技成果奖励、创新创业政策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

    据了解,去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获批,成为山东省3个试点地区之一,重点在人才股权期权及分工激励机制、科学化社会化专业化人才评价机制、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等方面开展创新实践,努力建成“群英荟萃、文化多元、和谐包容、自由开放”的国际高端海洋人才特区。目前,该区集聚中船重工711所、电子41所等科研机构近200家,汇集各类人才近40万人。(经济日报记者 刘 成、通讯员 张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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