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水淡化变生活水定标准 企业需依规运行

    青岛日报/青报网讯 我市日前出台《海水淡化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为海水淡化水作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建立了标准规范。

    海水淡化即利用海水脱盐生产淡水,是实现水资源利用的开源增量技术。我市是我国北方严重缺水城市之一,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2014年,青岛百发海水淡化公司取得了全国第一个海水淡化生活饮用水供水卫生许可证,正式开始供水。当年4月,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启动海水淡化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起草编制工作。经对国内天津、浙江和国外海水淡化情况进行广泛考察和调研,在积累分析我市海水淡化生产运行和水质管理数据后,正式出台相关规范。

    据了解,规范共9章49条,涵盖了供水单位的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日常卫生管理、生产卫生要求、输配水管网卫生要求、水质检验、信息报告和事件处理、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等内容,同时明确了卫生计生部门对海水淡化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许可、日常卫生监督监测等工作要求,附录中对海水取水水质、滤后水水质、出厂水调质后水质的特征指标规定了限值,实现从水源地到终端用户的供水全过程卫生安全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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