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日前,青岛市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青岛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李洪坤受贿。

    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李洪坤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项目立项、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8万元。黄岛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李洪坤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办事处沙子口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张传敏、社区党总支原委员段信滨冒领公益性岗位工资、社会保险补贴。

    2008年11月至2011年7月,张传敏、段信滨利用职务便利,冒领公益性岗位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共计1.98万元。沙子口街道党工委给予张传敏、段信滨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超然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秦正涛侵占社区集体资金。

    2011年2月,秦正涛在担任超然社区“两委”委员兼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工程款发票入账方式,非法占有社区集体资金共计314.57万元,用于个人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贿选拉票。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秦正涛在担任超然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社区资金共计55万元归个人使用。城阳区纪委给予秦正涛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即墨市金口镇池戈庄村原会计于镇海骗取惠农补贴。

    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于镇海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国家小麦补贴款7056元。金口镇党委给予于镇海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平度市田庄镇祝家铺村原文书祝瑞程侵占村土地补偿款。

    2014年12月,祝瑞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村土地补偿款2.5万元供个人使用。田庄镇党委给予祝瑞程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报指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和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严肃查处。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到基层。区(市)、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发挥关键作用,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对违纪违规的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委、纪委,严肃问责。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排查部门和系统内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整改纠正,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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