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飙车时速210公里“超速王”扣光12分
早报讯 标志牌上标注的最高限速是120公里,一辆泰安牌照的宝来小轿车却跑出了210公里的速度。昨天,同三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曝光了这辆“超速王”。
去年12月份以来,我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启用后,各类电子抓拍设备也相继投入使用。记者从同三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得知,3月底,他们开始启用高速路上的抓拍探头,24小时抓拍违法车辆。4月15日下午2时许,同三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网上巡检过程中,发现一辆泰安牌照的大众白色宝来小轿车有超速嫌疑。经调取录像回放发现,该车瞬间车速达到每小时210公里,而该路段实际限速每小时120公里,超速75%。该车行驶速度也创造了同三高速公路大队违法抓拍记录。车辆司机将面临罚款2000元、记12分和吊销驾照的处罚。记者从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得知,这也是今年我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启用后,抓拍的跑得最快的“超速王”。
据悉,同三高速青岛段从平度到日照段,长约200公里。7处电子抓拍探头启用后,每天要抓拍4000多起交通违法行为,在这些违法行为中超速占到了八成多。超速20%以下的占到三成多,超速20%到50%的占五成多。
(记者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