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088.4万城乡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施雨岑、田颖)国务院新闻办14日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说,我国残疾人获得社会保障,1088.4万城乡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报告说,截至2015年,全国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1088.4万城乡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近2230万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302.3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报告显示,2012-2015年,496.2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317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得到实用技术培训,提前完成计划预期目标。中央安排37.4亿元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74.3万贫困残疾人。国家补助完成116.4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报告同时提到,我国残疾人康复服务持续推进。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总数22.2万个,2012-2015年,854.4万残疾人接受社区康复服务。1246.6万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提前完成计划预期目标。2011-2015年,中央财政投入经费4.32亿元,为3.6万名贫困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助。覆盖城乡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逐步完善,累计提供各类辅助器具665.5万件。
此外,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加速推进。有关部门修改实施《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无障碍设计规范》,印发《关于加强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网站设计无障碍技术要求》。在所有列车设置残疾人专座,允许导盲犬乘坐火车。在城市道路、建筑物公共停车场增设无障碍停车位,在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安装盲人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国家补助57.3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