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李沧区部分查处酒司机曝光名单
青岛新闻网6月15日讯 昨天,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实名曝光了今年第16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驾驶人。此次曝光的20名“酒司机”是近期李沧区查获的部分酒司机。
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情况下,酒后都不可以驾驶机动车,这既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也是对家庭负责。对于那些铤而走险的酒司机们,公安交警部门将一律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青岛新闻网记者 陈志伟 通讯员 栾心龙 姜东)
案例一:酒司机弃车逃离,乘车人驾车逃跑
2016年5月22日晚,交警李沧大队李沙路中队民警在黑龙江中路桃园检查站设岗夜查, 21时35分许,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B7MK19的微型面包车沿黑龙江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距离查车点还有20米时,驾驶人李某某发现有民警在此夜查,突然将车停靠路边,顺手拉开车门沿黑龙江中路向南逃离,两名执勤民警向南追出100多米后,在加油站处将其抓获,民警闻到驾驶人李某某身上有一股浓重的酒味,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其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查处过程中,令民警揪心的一幕是,该车女乘客孙某趁民警去追驾驶人李某某之际,趁民警不备想驾车逃跑,仓惶之中却误把油门当成刹车,躲避车辆时把车开到了边道石上致使车轮爆胎。随后民警对孙某进行酒精测试为正常,未喝酒,就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民警依法将李某某驾驶证予以暂扣,李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案例二:青岛最短距离酒驾记录诞生:不到100米
2015年6月3日晚,交警李沧大队李沙路中队在顺河路枣园路路口设置岗位夜查。21时3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鲁B17L80的车辆沿顺河路由东向西驶来,车内有两人,看见民警查车意图躲闪,现场民警发现驾驶人满身酒气,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经测试,驾驶人王某某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驾驶人王某某喝酒的地方距离家仅有不到100米,驾驶人王某某认为路程短又熟悉,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抓到,存在这样的侥幸心理驾驶车辆,还真的被抓了,自己表示十分后悔。
执勤民警表示,非常不理解王某某的酒驾行为:“他完全可以步行回家,没有必有在这么短的距离内酒驾。” 王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案例三:休息一会就能醒酒?
2016年6月2日晚,交警李沧大队在北崂路中间段黑龙江中路桥上设置岗位,严查酒驾、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2时24分,一辆白色丰田牌轿车鲁BB9K67沿北崂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至黑龙江中路桥上时,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梁某某满身酒气,就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
经测试,其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梁某某称。傍晚在李沧区一饭店喝了点啤酒,自己也知道酒驾太危险,喝完后没有马上驾车,而是休息了一会,等感觉酒已经醒得差不多了,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同时也觉得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查到,才开始驾驶车辆,自己十分后悔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该驾驶人梁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