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梳理发现,本次正式出台的新规,与去年10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在这些有争议的条款上,做了较为妥善的调整。
关键词:8年报废
此前,互联网“专车”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就意味着需执行和出租车一样的报废标准。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北京普通巡游出租车报废年限为6年。去年10月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多家专车公司表示,报废年限会将大量的私家车拦在门外,专车平台上的车辆将大幅下降。
此次出台的新规结合了车辆年限和行驶里程综合确定。
关键词:劳动合同
专车司机需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很有争议的一条。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北大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薛兆丰曾表示,专车司机与网络平台之间并不是劳动与雇佣的关系,非要签劳动合同,就好像让淘宝跟六百万电商来签劳动合同一样。
去年新规发布后,滴滴公司对此表态,建议给兼职司机和车辆留出发展空间。滴滴平台上75%的司机每天接单数不超过4单,属兼职性质,作为社会化力量补充,有效满足了城市交通的峰谷落差,帮助解决了打车难问题。如果要求网约专车车辆变更为营运性质、兼职司机需考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可能使大部分兼职司机和车辆退出,让百姓重新面临打车难的问题。
修改后,兼职司机仍可以保持“自由身”,不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
关键词:县级市报备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当时表示,一个全国性的网络约租车平台,需要按照其经营地域范围,逐个进行县级政府的审批工作,工作量之大,效率之低,困难程度,可见一斑。
新规要求,优化平台公司经营许可程序,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网约车公司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