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严明“九严禁”纪律 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今年我市区市、镇领导班子进行集中换届。换届风气怎么样,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一次检验,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和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市县乡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切实做到“九严禁”: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委组织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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