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节假日消防提示:这十一点您得记住

    青岛新闻网9月29日讯 今天,青岛新闻网从市公安消防支队了解到,国庆长假期间,青岛市公安消防部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社会面消防安全管控,严格落实执勤战备措施,各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基本就绪。

    据了解,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紧盯辖区突出火灾隐患单位和重点区域,确保节日期间万无一失。加强对老式居民住宅、“城中村”、“三合一”场所、沿街商铺、出租屋和城郊地区小仓储、小作坊、

    小工厂等小单位、小场所的巡查巡防,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用气、用油、用火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以易燃易爆、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城市综合体、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物流仓储、社会福利机构、医院等单位场所作为重点,加大监督抽查和错时检查力度,依法督促相关部门、行业单位、大型活动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跟进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同时,青岛市公安消防部队也将在国庆期间强化执勤值班,提升战备等级,54个消防中队、2000余名消防官兵严阵以待。全市各类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人员密集场所志愿消防队也将坚守岗位。 (青岛新闻网记者)

    相关链接:青岛市公安消防部门发布消防安全提示

    国庆长假将至,人员外出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增多,青岛市公安消防部门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注意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一、举办集会、游园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举办单位要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人巡查,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

    二、各类单位放假前,要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放假期间每日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微型消防站要按规定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到场处置。

    三、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四、建筑施工工地应当安排专人值班巡查,清除建筑工地及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周边可燃物,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确保临时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五、易燃易爆场所及文物古建筑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巡查检查,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严禁违章使用明火作业。

    六、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住宅区微型消防站要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一旦发现起火,3分钟内到场处置。

    七、进入商场、市场、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礼堂、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聚集场所时,首先应注意观察、了解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及周围环境。

    八、居民家庭不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外出时要关闭电源、气源,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九、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充电。

    十、严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油漆、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十一、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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