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青岛公交新规实施 七类人将被拒登车

10月1日起青岛公交新规实施 七类人将被拒登车

    青岛新闻网9月29日讯 (记者 于泓 通讯员 周玉竹 孙慧)今天下午,青岛新闻网记者采访获悉,自2016年10月1日起,青岛将施行新的公共汽车乘坐规定。

    市民乘车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七类乘客将被拒登车:无故拒付车费;赤膊者,着泳装、油污服装;醉酒者、无人监护的精神障碍患者、智障者;威胁公众健康的传染病患者;携带腥臭污秽物品、活禽畜及犬、猫等动物(导盲犬除外,但应出示视力残疾证件及导盲犬证,导盲犬应当佩戴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携带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物品、玻璃、利器等其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携带物品重量超过30公斤,或者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者长度超过1.8米;七类乘客将被禁止乘车。

    除此之外,购买行李票的标准也有所变化,新规实施后,乘客携带行李总重量超过15千克,及占地面积超过0.125平方米的(1人站立面积)需加购同等车票一张。

    据了解,在乘车新规中,儿童免费乘车的身高标准定为1.2米,在新规实施前,温馨巴士对市区1000多部公交车的免票线统一进行了重新检查、调整。预计在9月30日下午,所有公交车将全部调整完毕。从10月1日起,儿童乘车可以按照新规免票,超高的儿童和青少年可以按照中小学生乘车优惠政策,实行半价优惠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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