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执法重心下沉街道

    ■整合执法权限组建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变“多头管理”为“一头管理”

    ■执法重心下沉让街道“看得见事,管得着事”,第一时间解决民生诉求

    本报讯 出现买卖纠纷,消费者想要维权,可不太容易。因为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首先需要准确地找到其主管部门——比如健身馆属于企业,主管部门为服务业局;隔壁商家是个体经营户,主管部门则变成了市场监管局;邻居家私自建造阳光房,想要投诉也不太容易:因为若阳光房建在公共区域,属于城管部门管,若是在房屋内部改造而成,则属于房产部门管理……在日常生活中,总有这么些问题,看似谁都管,但由于责权纠缠不清,导致最后谁都不愿意管。为了解决处置问题时政府部门间的“推诿扯皮”,市北区近日启动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尝试打破多部门间“职责交叉、多头执法”以及“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等问题。

    整合执法权限、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执法重心下沉到街道是此次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三大核心内容。

    “按照基层执法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检验检测技术支持难度较小的原则,我们将城市管理、文化市场、房产管理、价格监督检查、商务等五个领域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市北区区委书记刘建军对记者说。

    为配合执法权限的整合,市北区整合相关执法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职责,组建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上述五大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同时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派驻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和机动中队,负责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改革的另一个核心内容是将执法重心下沉到街道,强化行政执法属地管理。派驻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人、财、物”的主管责任全部下放到街道办事处,实行深度联合执法,负责派驻街道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事件绝大多数都是发生在街道这一层面,但过去街道没有执法力量,导致‘看得见,管不着’,而区级部门却又是‘管得着,但看不见’,将执法重心下沉,问题属地化管理,就是为了能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刘建军说。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了政府部门间原本纠缠不清的责任和权限,居民再遇到消费、城市管理等问题后,只要找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便可解决绝大多数问题。为了畅通市民与政府间的平等对话途径,变城市“管”理为城市“治”理,市北区在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同时,推进城市网格化治理工作,并通过建立网格化信息平台,助力政府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从“被动反应”变“主动作为”。

    记者了解到,该网格化信息平台使用主体分为普通市民及网格员。市民通过“市北城市治理”微信公众号、“在市北”APP或政府热线等途径,可将自己关心、发现的问题直接反馈给政府。而全区846名网格员在其所属的135个社区网格内,承担日常巡查街道、主动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的职责。处理问题的第一层级是街道,街道无权管辖的再交由责任部门管理。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前,街道有权处理的问题有限,而现在,网格员、市民反映的众多问题都可以在街道内解决。

    市北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网格化信息平台除了是城市治理的反馈—响应平台,还是全区城市治理的数据库。同时,各职能部门、街道之间也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综合信息平台。通过对城市治理大数据的整合,可为政府决策、服务企业等提供有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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