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1亿
今年我市医疗救助范围扩大。从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低收入家庭扩大到因病致贫家庭和非青岛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大学生。
救助比例提高。对困难群众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特困供养人员按照100%比例全额救助,低保家庭成员按照90%、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照85%的比例给予救助,中低收入家庭成员、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非青岛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和外地在青就读的大学生,自负费用3万元以上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
截至10月底,全市共医疗救助困难居民8.6万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1亿元(其中“一站式”即时结算困难居民医疗救助资金1.4亿元,发放大病医疗“特殊救助”金6553万元),救助人数比去年同期提高171%,救助资金比去年同期提高118%。对医疗救助后自负费用仍然较大的,给予临时救助,截至10月底,对10196户因病致贫困难居民发放临时救助金24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