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18日宣布,近日证监会查处一起利用“沪港通”交易机制跨境实施操纵市场的典型案件。该案件非法获利近3亿元,是2014年11月“沪港通”开通两年来查处的首例跨境操纵市场案件。
证监会近期调查发现,唐某博等人涉嫌操纵“沪股通”标的股票“小商品城”,非法获利4000余万元。本案调查期间,证监会根据其他线索,同步查实了唐某博等人涉嫌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操纵其他5只内地股票,非法获利近2.5亿元的另一起操纵案件。此次唐某博等人利用在香港和内地开立的证券账户,内外配合,通过制造人为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误导其他投资者参与交易,实施跨境操纵。
据了解,以上案件非法获利近3亿元,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其他投资人利益,市场危害巨大,影响十分恶劣,依法应予严肃查处。2010年以来,唐某博及其关联人员唐某子、袁某林等人因操纵市场、超比例持股未披露等违法违规活动被证监会多次调查和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在内地和香港证券市场互联互通环境下,不法投资者可能绕道境外实施反向操纵,证券期货跨境违法犯罪的手法更加隐蔽。加强内地和香港证券期货稽查执法协作,是互联互通的市场机制平稳推进的重要保障,防范和打击跨境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是两地监管部门长期面临的一项重要执法任务。
“两地证监会对加强执法合作有高度共识,将继续以协作查办此案为契机,建立更加高效完善的跨境执法协作机制,共同保障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平稳顺利推进。”张晓军介绍,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于2014年10月17日共同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涵盖线索与调查信息通报、协助调查、联合调查、文书送达、协助执行、投资者权益损害赔偿、执法信息发布等各个执法环节的全方位合作关系,以便更有效打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跨境执法合作,共同维护两地市场秩序,平等保护两地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