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28日讯(记者 朱颖)28日,青岛新闻网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我市计划2017年底探索建立起乡村规划师制度(乡镇专职规划负责人),主要覆盖全市35个小城镇(9个重点镇和26个一般镇)。
乡村规划师是区(市)县政府按照统一标准招聘、征选、选调和选派并任命的乡镇专职规划负责人。乡村规划师非体制内的人物,其职责为规划决策的参与者、规划编制的组织者、规划初审的把关员、实施过程的指导员、乡镇规划的建议人、基层矛盾的协调员和乡村规划的研究员。
35个镇为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9个重点镇和26个一般镇。9个重点镇为胶莱镇、铺集镇、李哥庄镇、蓝村镇、田横镇、南村镇、明村镇、南墅镇、店埠镇;26个一般镇为海清镇、大村镇、六旺镇、宝山镇、胶西镇、洋河镇、里岔镇、移风店镇、大信镇、段泊澜镇、灵山镇、金口镇、仁兆镇、店子镇、大泽山镇、旧店镇、云山镇、古岘镇、蓼兰镇、崔家集镇、田庄镇、马连庄镇、河头店镇、日庄镇、院上镇、夏格庄镇。
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全域统筹”的空间发展战略,完善构建“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小城镇、新农社区”四级城镇体系结构的要求,对提高我市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探索建立我市的乡村规划师制度并将此作为一种长效机制,能及时弥补我市乡村规划专业人员数量的严重不足,快速提升乡村规划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对于夯实乡村规划工作基础、提高乡村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基层规划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