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军校体重上限放宽了 共取消七项检查项目

2017-03-19 14:11:39 青岛晚报

  晚报讯 近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军校招生体检标准。与以往《标准》相比,新修订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增加了11条,除调整有关文字表述外,主要有4个方面13大内容的调整。

  增加5项辅助检查内容,增加了心脏超声、血清肌酐、血清尿素、空腹血糖和妇科超声5项辅助检查。规范8类体检标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装甲、测绘、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和特种作战等特殊专业的身高、视力、骨关节、心血管、耳鼻喉和口腔等项目合格标准。

  适当放宽3类合格标准。将体重标准上限放宽了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标准上限放宽了10%,舞蹈学专业体重标准下限放宽了5%;将不影响军事训练的轻微缺陷,如单纯关节弹响、轻度下蹲不全、单纯性甲状腺肿、轻度耳部湿疹、轻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单色色弱、轻度牙龈炎、包茎和包皮过长、轻微非传染性皮肤病、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的结核、大致正常心电图等,纳入合格范围;调整放宽了文身、瘢痕等部位和大小限定,明确了实验室检查结果应结合临床进行判定,减少单项淘汰。(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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