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青岛市内四区发布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17-05-12 15:08:21 青岛新闻网综合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12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发布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各幼儿园基本情况。今年幼儿园仍然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信息、录取三个环节。

    按照全市招生规定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确定录取名单时,应邀请所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参与,监督派位过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017年我市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9日至24日进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于6月26日至7月1日进行第二次招生。平时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时补招。小班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和新开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可招收其他年龄段幼儿。

    6月19日至23日,家长登陆各区教育体育政务网进行网上报名。6月24日现场确认,当天下午4:30现场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未完成招录计划的幼儿园应按照第一次招生程序,于6月26日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6月27日-7月1日面向第一次招生未录取的幼儿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进行第二次招生。

    市南区分五片区就近入园

  在2016年实行两两街道办事处捆绑式招生的基础上,市南区根据2017年幼儿园学位数和市南户籍幼儿数,今年首次将辖区内10个街道办事处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自西向东按照相邻原则两两捆绑后,划分5个片区实行相对就近入园:即一片区为八大峡和云南路街道办事处,二片区为江苏路和中山路街道办事处,三片区为八大关和湛山街道办事处,四片区为香港中路和八大湖街道办事处,五片区为珠海路和金门路街道办事处。

  市南户籍适龄幼儿根据户籍所在片区,选择相对就近的幼儿园报名,需具有幼儿园所在片区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所在片区的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优先录取。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参加第二次报名。

  此外,封闭小区幼儿园招生范围: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适龄幼儿。企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办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招生范围为,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普通民办幼儿园招生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市南区教体局监督电话:88729232,市南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电话:88729261。

  市北区50所幼儿园试点就近入园

  今年市北区116所幼儿园中,有50所幼儿园试点就近入园。市北区教育局学前办咨询监督电话为66751135、66751136。

  市北区教育局规定,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即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且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有与该户籍住址一致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廉租房租赁证明等)。仅持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证之一者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而定。

  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市北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参加二次招生,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在市北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社保缴纳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一方有在市北区一年以上的正式租房合同或拥有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符合市北区规定的入园年龄(提供有效户籍证明)。

  国企、部队、高校等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需求,剩余名额面向本辖区居民子女公开报名招生。

  李沧区就近入园增加2处

  李沧区今年就近试点幼儿园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香蜜湖幼儿园、音乐之声幼儿园试点,使就近试点幼儿园增加到40处,占62处幼儿园的三分之二强。李沧区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为87636179。

  据李沧区教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幼儿园保持招生政策相对稳定,进一步扩大就近入园试点范围,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企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办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如家中确实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于现场确认当天(第一次招生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4日,第二次招生现场确认时间7月1日)到幼儿园,由幼儿园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

  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本园办园规模招生,合理控制班额。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幼儿园招生简章如下。

  5月12日,市南区教体局发布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一起来看看具体的招生信息。

  一、招生报名时间

  2017年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9日—6月24日进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于6月26日—7月1日进行第二次招生。

  平时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时补招。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三、招生范围

  1. 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招生范围:将辖区内10个街道办事处自西向东按照相邻原则两两捆绑后,划分5个片区实行相对就近入园:

  一片区:八大峡和云南路街道办事处;

  二片区:江苏路和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三片区:八大关和湛山街道办事处;

  四片区:香港中路和八大湖街道办事处;

  五片区:珠海路和金门路街道办事处。

  1.市南户籍适龄幼儿根据户籍所在片区,选择相对就近的幼儿园报名,需具有幼儿园所在片区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所在片区的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优先录取。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参加第二次报名。

  2.封闭小区幼儿园招生范围: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适龄幼儿。

  3.企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办园招生范围: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4.普通民办幼儿园招生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简章

  5月12日,通过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向社会发布《市南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各幼儿园基本情况。各幼儿园招生简章统一在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发布,同时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发布招生简章。 6月26日,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将第二次招生计划在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及各相关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发布。

  (二)组织招生报名

  6月19日—6月23日,家长登陆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或者直接登陆“市南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到幼儿园现场报名时,家长需将纸质的《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提交幼儿园。

  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重复输入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将无法再次选择其它幼儿园报名。填报《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修改一次。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报名当天到幼儿园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填报申请表。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过早排队。

  6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不需带领幼儿)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

  1.家长本人身份证;

  2.《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户口簿全页;

  4.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父母一方持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低保证。

  (三)确定录取幼儿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审查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和优先招收的幼儿名单。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于6月24日下午4:30现场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父母持有低保证的市南区户籍幼儿报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优先录取,不参与现场随机派位。录取幼儿名单于6月24日下午5:00—5:30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

  报名录取过程,幼儿园应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南区教体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

  (四)组织第二次招生

  未完成招录计划的幼儿园应按照第一次招生程序,于6月26日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6月27日—7月1日面向第一次招生未录取的幼儿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进行第二次招生。

  市南区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同第一次招生要求。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提供材料:

  1.家长本人身份证;

  2.《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全页;

  4.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5.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另一方为非市内三区户籍的);

  6.市南区自有住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租住市南区房屋提供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市南区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7.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南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社保缴费明细(市南单位缴纳)。

  (五)办理录取手续

  家长需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内,按照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家长带领幼儿到区市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体检,体检合格后,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

  逾期不办理录取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组织幼儿入园办理录取手续后,幼儿园对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通知幼儿家长,体检合格的幼儿按照幼儿园要求时间入园。

  五、【有关事项】

  (一)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3〕20号)的有关要求,从2014年起,幼儿园不得把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二)各幼儿园招生计划等有关信息见幼儿园招生简章。

  (三)特殊教育幼儿园面向社会招收2-6岁自闭症、脑瘫、智能发展不足、语言发展迟缓的儿童。

  (四)各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以当年青岛市物价局有关文件为准。

  (五)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在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市南区教育体育局依法办理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监督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

  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监督电话:88729232。

  市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电话:88729261。

    市北区:

  5月12日,市北区教育局公布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今年市北区有116所幼儿园招生,其中50所幼儿园试点就近入园,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幼儿。

  一、招生时间

  2017年全区各幼儿园招生报名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9日-7月1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次招生。6月19日—23日家长网上报名,6月24日现场审核确认报名材料(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确定录取名单。

  二次招生。6月26日发布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7日-30日家长网上报名,7月1日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确定录取名单。

  幼儿园两次报名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以随时补招。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和新开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可招收其他年龄段幼儿。

  三、招生范围

  (一)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且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2.有与该户籍住址一致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廉租房租赁证明等)。仅持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证之一者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而定。(具体信息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试点就近入园幼儿园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区域招生。

  (二)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市北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参加二次招生,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在市北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社保缴纳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2.父母一方有在市北区一年以上的正式租房合同或拥有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

  3.符合市北区规定的入园年龄(提供有效户籍证明)。

  (三)国企、部队、高校等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需求,剩余名额面向本辖区居民子女公开报名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5月12日,《2017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在市北区政务网、市北区教育信息网、市北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同时,各幼儿园招生简章统一在各幼儿园网站发布,并在各幼儿园门前或社区宣传栏张贴。 6月26日,二次招生幼儿园招生公告在市北区教育信息网、市北区政务网和幼儿园网站发布,并在幼儿园门前张贴。

  (二)网上报名。6月19日(8:00报名平台开启)至23日(18:00报名平台关闭),家长登陆市北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网址),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后,下载打印。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重复输入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将无法再次选报其他幼儿园。填报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修改一次;确认打印后,填报信息将不能更改。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录取当天6月24日上午8:00-11:30到拟报幼儿园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填报有关信息。

  (三)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后,家长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审核报名材料。

  一次招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00;二次招生幼儿园报名材料审核确认时间为7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00。

  现场确认时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

  1.家长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3.有效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2017年市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区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社保缴纳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四)录取。各幼儿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确认符合招收条件的适龄幼儿名单及人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将该部分幼儿确定为录取对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于当天下午4:00在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并当场公布。

  一次招生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以参加二次招生。

  (五)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幼儿,家长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领幼儿并持户口簿到所报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手续一般包括领取入园须知、填写新生入园登记表、缴纳幼儿入园第一个月的费用。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各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的时间为:一次录取的于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办理;二次录取的于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办理。新办园的录取手续办理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幼儿园将对录取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及时通知幼儿家长。

  (六)组织新生入园。幼儿入园前应到区(市)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请家长按照幼儿园规定的入园时间,带领幼儿,并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健康查体证明,到幼儿园报到入园。

  咨询监督部门:市北区教育局学前办

  咨询监督电话: 66751135 66751136

  李沧区:

  5月12日,李沧区教体局发布2017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今天,各幼儿园也将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招生简章。根据安排,幼儿园第一次招生时间为:6月19日(星期一)-6月23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24日(星期六)现场确认;第二次招生:6月26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7日(星期二)-6月30日(星期五)网上报名,7月1日(星期六)现场确认。

  各幼儿园招生简章今日发布

  2017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5月12日(星期五)通过区教体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李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以及各幼儿园基本情况和招生计划。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各幼儿园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打开网址( )登录“青岛市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李沧区”,进入幼儿园报名。根据报名系统提示,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信息和家长信息,打印结束后,完成网上报名。

  6月19日-23日首次招生

  2017年李沧区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在6月19日(星期一)-7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次招生。6月19日(星期一)-6月23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24日(星期六)现场确认(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现场确认时,请家长将打印的纸质网上报名申请表及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并交相关幼儿园确认。

  第二次招生。6月26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7日(星期二)-6月30日(星期五)网上报名,7月1日(星期六)现场确认(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现场确认时,请家长将打印的纸质网上报名申请表及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并交相关幼儿园确认。

  各幼儿园具体报名时间、需提交材料等相关信息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家庭办学前教育机构招生可参照上述时间。

  报名数超过计划数电脑派位

  按照全市招生规定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确定录取名单时,应邀请所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参与,监督派位过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各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入园前娃娃要体检

  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要指导拟录取的幼儿到区(市)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到幼儿园报到。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就近入园试点范围扩大

  李沧教体局规定,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本园办园规模招生,合理控制班额。

  进一步扩大就近入园试点范围,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具体要求见幼儿园招生简章)。企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办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做好学前特殊群体入园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幼儿园在招生时,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城镇低保家庭的幼儿等予以照顾。切实做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崂山区:

  5月12日,崂山区教体局公布201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今年,全区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约4500人。6月19日(星期一)- 6月23日网上报名,6月24日(星期六)现场确认,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

  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于6月26日(星期一)发布补招信息,6月27日(星期二)至6月30日(星期五)网上补报,7月1日(星期六)现场确认。

  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招收小班适龄幼儿,具体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一)位于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二)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社区等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或本辖区内的居民子女入园。

  (三)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如有空余学位,要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面向就近居民子女补招。

  (四)中韩街道的张村和张家下庄两所公办幼儿园重点接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园。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申请入园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简称“四证”):

  1.父母一方在崂山区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2.父母一方在崂山区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崂山区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

  4.幼儿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二、招生计划

  全区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约4500人。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2日区教体局发布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同时各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通过幼儿园网站公布或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招生简章公布本年度该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及具体的招生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

  (二) 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方式

  直属公办幼儿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其他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自行确定报名方式。

  2.录取方式

  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入园。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现场抽签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3.报名录取时间

  6月19日全区各幼儿园开始报名,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如下:

  (1)直属公办幼儿园:优先报名时间为6月19日(星期一)- 6月23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24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于6月26日(星期一)发布补招信息,6月27日(星期二)至6月30日(星期五)网上补报,7月1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进行电脑派位,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幼儿园于6月19日-6月24日一次性完成报名、录取工作。

  崂山区实验幼儿园三个园区合并招生,青岛市金钥匙幼儿园崂山一园和崂山二园合并招生。

  (2)其他公办及民办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集中安排在6月19日-6月24日。民办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与公办幼儿园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保持一致。

  注意事项:

  现场确认时,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不得携带幼儿)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提供户口单页和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发票及契税发票(因客观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缴费票据)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到相关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

  (三)组织新生入园

  幼儿入园前,应到区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家长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带领幼儿到幼儿园报到,报到时需向幼儿园提交《儿童保健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公办幼儿园优先满足3—6周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不得把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幼儿园招生的前置条件。

  (二)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要按照公示的内容执行,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押金等。

  (三)各街道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监督街道内幼儿园招生工作。最大限度地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四)招生工作必须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以及《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规、政策要求。凡没有登记注册或不具备办园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88996316

  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8999597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记者 李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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