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楼市3·15、3·30政策之后,近日,岛城楼市再放“大招”。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涨幅过高的,暂缓发放预售许可证;本次新开价格不得高于项目前期去年均价最高月份的销售价格。新项目参照去年同期同质可比产品销售价格;网签合同中应该标明装修总价,不得违背购房人意愿,通过提高装修价格抬高房价。不得强制捆绑车位、储藏室销售,变相抬高房价。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将更有助于岛城楼市健康平稳运行。
新通知中涉及到八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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