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元谋县老城乡的一名姓杨的女子,带着照片和户口本到县公安局补办身份证,但细心的民警通过身份信息查询和人像系统比对,发现要办理身份证的杨某和其姐姐的照片一模一样。
杨某说,在2008年,因为和男朋友恋爱,年龄达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其姐的年龄达到了,就跟她姐互换了一下身份信息。
当年,18岁的杨某带着自己的照片和户口本到派出所,以身份证遗失为由,冒用姐姐的身份信息补办了身份证,并用这张身份证办理了结婚证,三年后,姐姐杨某仙也要结婚,但按照户口信息,其已经结婚生子,无奈只好又用同样的方法,冒用妹妹杨某艳的身份信息与其丈夫领取结婚证。
两人互换身份信息领取结婚证后,为了避免事情暴露,他们就要求亲戚朋友为他家保守秘密。一家人的户口信息混乱不堪,甚至村里为她家的一些补贴落实也头疼不已,一家人的出行生活也带来了很多不便。
杨某说,互换信息以后,感觉身份已经换掉了,姐姐跟她老公是一家,她又跟姐夫是一家,感觉生活是乱的,自己去办什么事,感觉相当麻烦和混乱。
为了恢复各自的身份信息,今年5月份,两姐妹再次想到“换脸”的办法,想神不知鬼不觉的恢复各自身份信息,但最终被细心的民警发现。
老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杨某艳、杨某仙姐妹俩,一人200元的罚款,处罚执行后,老城派出所又按照规定重新更正了其两姊妹的身份信息,为其办理了合法的身份证,两姊妹又到民政局“离婚”后重新“结婚”,恢复了各自的户籍,并迁正了双方的户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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